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政商動態

成都市開展2026年春季禁漁暨規范民間放生聯合執法行動

2026年03月03日21:58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人民網成都3月3日電 (記者朱虹)今日,成都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啟動春季禁漁暨規范民間放生行動。全市各區(市)縣同步開展行動。

活動現場。成都市農業農村局供圖

行動啟動儀式在錦江萬裡碼頭河段舉行。啟動現場,執法人員通過懸挂橫幅、發放宣傳資料、普法講解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春季禁漁、民間放生等政策規定,並現場解答了群眾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禁用釣具釣法以及隨意放生水生外來種、雜交種的危害等方面的疑問。全市共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覆蓋群眾1萬余人,為春季禁漁工作筑牢堅實的群眾基礎。

啟動儀式后,聯合執法行動隨即展開。各行動小組對錦江中心城區河段等重點水域及漁具銷售店開展執法檢查,嚴查非法捕撈、違規垂釣、非法放生和違規銷售禁用漁具等行為,並現場宣講涉漁法律法規。同時,成華區使用無人機對轄區錦江河道開展動態巡查,及時勸阻涉漁違法違規行為。金堂縣使用智慧漁政系統對監控點位實時巡查,並循環播放禁漁通告。近日全市春季禁漁巡查出動人員300余人次,勸離違規垂釣人員100余人,先行登記保存非法釣具40余根,作出簡易行政處罰20余起,制止違規放生行為2起。

每年3月至6月是多數魚類的繁殖盛期,實施春節禁漁是保護魚類繁殖環境、維護水域生態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樣性的重要舉措。按照《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等規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屬於春季禁漁期,成都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釣。新修訂的《漁業法》將於5月1日正式施行,屆時在禁漁區、禁漁期違規垂釣的,將面臨沒收漁獲物、違法所得和漁具,以及5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責編:章華維、薛育建)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