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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聯合發布《成都市人才優租行動實施細則》

2026年03月02日08:07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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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市級人才可享優先租住權和租金補貼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部門聯合發布《成都市人才優租行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為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優先租住權和租金補貼支持。該細則自2026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細則》明確,符合條件的成都市市級A、B、C、D、E、F類人才可優先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成都市市級A、B、C、D、E類人才,以及人才認定地為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以下簡稱“縣市新城”)的成都市市級F類人才,租住符合條件區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享受累計不超過36個月的規定面積、比例的租金補貼。

  在優先配租方面,《細則》指出,各區(市)縣住建部門可根據產業發展、人才引進等需要,在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中確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為人才優先配租房源,具體比例由屬地根據項目供應和人才需求情況確定。

  配租流程上,申請人需按照相關規定登錄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務平台申請租賃碼,經系統核驗符合條件的,將獲得有效期1年且標注人才資格的租賃碼,已取得租賃碼的人才則需完成人才資格核驗並更新信息﹔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單位會按程序制定配租方案、發布配租公告並組織線上配租,且會在相關方案和公告中明確人才房源比例、優先配租流程等關鍵事項,申請人按公告參與選房登記和合同簽訂,集中配租后的剩余、騰退房源,屬地將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面向人才優先配租,或開展常態化配租。

  《細則》明確,租金補貼採取“先租賃后補貼、年度一次性發放”的方式,發放至申請人指定個人銀行賬戶。

  補貼標准上,成都市市級A、B類人才按規定面積租金總額的100%享受補貼,C類為70%,D、E類為50%,人才認定地在縣市新城的市級F類人才為50%﹔補貼面積設置50平方米上限,實際租住建筑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的按實際面積計算,超過的則按50平方米核算,且租金補貼累計發放期限不超過36個月,若細則到期時申請人累計享受補貼時長未滿36個月,也將不再繼續享受后續補貼。

  在補貼申領流程上,符合條件且已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人,需先在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務平台完成租金補貼登記,補貼起始時間以登記完成日為准,租住信息發生變化的需重新登記﹔每年首月,系統會依托相關數據自動測算申請人上年度補貼金額,經運營單位10個工作日內核實實際租住情況后生成正式測算結果﹔測算結果會在服務平台公示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區(市)縣住建部門確認補貼金額。(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升濤)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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