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障公眾安全用中藥
“大批中成藥將退出市場”的話題日前登上熱搜,引發廣泛關注。根據國家藥監局2023年發布的《中藥注冊管理專門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七十五條,2026年7月1日起,說明書的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中任何一項仍為“尚不明確”的,無法再注冊,從而無法上市。該政策執行后,對公眾用藥和中藥企業會有什麼影響?記者採訪了專家。
“《規定》第七十五條的要求是完善中成藥說明書中禁忌、不良反應等安全性內容,改變此類信息多標注‘尚不明確’的現狀。”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學教授鄧勇認為,這一規定不會導致中成藥大批集中退市,更多的是讓長期未生產、臨床價值低的“僵尸批文”通過自然淘汰方式有序退出。
“對於消費者和行業來說,《規定》要求說明書風險提示越清晰,患者用藥越安全,中藥質量管控也越可追溯、可驗証。”鄧勇說,這將倒逼企業補齊安全數據,加速行業去劣存優,推動資源向臨床價值高、科研基礎強、質量體系優的企業集聚,推動產業從“數量擴張”轉向“質量優先”,有利於促進中成藥行業高質量轉型,推動其長期健康發展。
藥企應當如何應對挑戰?鄧勇建議,藥企應優先梳理主要品種,統籌開展真實世界研究、文獻挖掘與必要毒理試驗,及時修訂說明書,並建立健全的藥物警戒體系,確保藥品安全、有效並符合法規要求。同時,主動評估並注銷低價值批准文號,將資源集中於真正服務臨床需求的優質產品。
“許多中成藥源於傳統驗方的加減方劑,且成分復雜。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3項內容是當前中成藥說明書中普遍薄弱的環節。”中國中藥協會合理用藥專委會常務副主任委員康震認為,要客觀認識中藥與西藥在治療邏輯上存在的本質差異:西藥強調精准適應症,中成藥的療效高度依賴辨証論治。如果辨証正確、用藥得當,不良反應自然會減少﹔藥性再優,如果用錯証型、配伍失當、劑量失准,不良反應則可能隨之發生。
康震認為,療效確切的經典名方制劑,臨床驗証充分、使用歷史悠久,一般來說整體質量與信息完整性相對可靠,風險低,說明書修訂難度較小。需重點關注的是來源不清、組方隨意、長期缺乏系統評價的品種。
要讓百姓真正用好中藥,康震認為,除了企業必須承擔起責任,醫療端也需強化辨証能力,避免脫離証候的“經驗性用藥”,還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對中醫的理解和安全用藥意識,多管齊下、相輔相成,促進中藥行業的有序發展。
《 人民日報 》( 2026年01月29日 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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