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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新規,租金年漲幅不得超5%

2026年01月23日10:28 |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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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新規,租金年漲幅不得超5%

  1月22日,成都市印發《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推出五項優化舉措以規范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

  該辦法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准,實行“雙限”管理。具體要求包括:保租房的租金標准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的90%,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市場租金既可以參考《成都市租賃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也可由運營單位委托專業機構評估確定,增強了定價靈活性和市場適應性。

  保租房即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支持、多方參與,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供應,租金低於同地段市場水平,戶型以小戶型為主的租賃住房,包括住宅類、宿舍類、公寓類等多種形態。目前成都市的保租房可按“一套房”“一間房”“一張床”等多種模式供應。

  根據《辦法》,申請保租房需同時滿足三項基本條件:一是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是在擬申請租住的房屋所在區(市)縣無自有產權住房﹔三是未正在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申請天府租賃碼,審核通過后賦予有效期1年的租賃資格。

  最新的《辦法》除了優化租金定價機制,還提出擴大彩領之家“一間房”“一張床”供給。也就是重點面向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城市運行服務保障人員以及農業轉移人口等群體,增加小戶型、低租金房源供給。

  《辦法》還明確推行定向配租機制,區(市)縣可結合產業發展、招商引資、人才引進等需要,面向用人單位實施定向配租,並可結合實際優化准入條件,提升職住平衡水平。

  鼓勵經營主體參與,推動“帶租納保”。支持經營主體將符合條件的新建、存量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體系。租賃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優先續租,推動保障與市場資源有效銜接。

  建立租購銜接機制,設置購房騰退期。承租人購買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享受不超過1年的騰退過渡期,過渡期內仍按原租金標准執行,支持居民實現從“租”到“購”的平穩過渡。

  記者從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2025年成都已打造“一間房”“一張床”供給“彩領之家”項目18個,大幅降低來蓉人員初期安居成本。(川觀新聞記者 李媛莉)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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