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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個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新規今日起施行

2026年01月20日08:22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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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盤活1.8億畝集體林地資源

  1月19日,記者從四川省林草局獲悉,四川首個聚焦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的省級規范性文件——《四川省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已正式印發,將於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19日。

  四川正在打造全國“森林四庫”建設示范省,盤活全省1.8億畝集體林地資源顯得尤為重要。《實施辦法》針對推動集體林地集中連片經營、保障經營權流轉合規有序等關鍵環節作出明確規定,同時細化了流轉合同、流轉服務等環節的具體要求。

  林地經營權可流轉 林農仍持不動產權証

  針對林農最關心的權益保障問題,《實施辦法》明確,家庭承包方依法流轉林地經營權后,其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保持不變,家庭承包方繼續持有原林權証或者原不動產權証書。

  “也就是說,不動產權証書只能歸出讓方持有。”省林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就好比租房,房東的不動產權証書不能轉交給租客。這樣一來,可從源頭上杜絕因權屬証書被不當掌控引發的各類林權糾紛,如擅自抵押、侵佔林地收益等,林農也可依法自主行使各項林權相關權利。

  受讓方的權益如何保障?省林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流轉集體林地經營權5年以上的,受讓方可以依法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頒發林地經營權不動產權証書。

  《實施辦法》提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征得農戶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通過接受書面委托等方式組織集中連片的林地,向專業大戶、家庭林場、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等主體流轉林地經營權,發展林業產業。

  四川林地大多碎塊分散、不成片,散戶林農很難依靠自身力量開展規模化經營。“我們鼓勵村集體先通過預流轉的方式,把村民手裡的林地經營權統一收儲起來,也可以牽頭組建林地股份合作社、辦村集體林場,或引進專業的林業種植、森林文旅等經營主體來參與運營,這樣就能實現規模化經營。”省林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樣做有助於將全村零散資源擰成“一股繩”,發揮合力搞好當地的林業產業。

  線上辦理“一網打盡” 經營權流轉更加高效

  為明晰流轉雙方的權利義務,《實施辦法》明確了合同條款的參考框架。

  省林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往流轉雙方常因合同表述模糊、條款缺失等產生矛盾。“《實施辦法》針對性解決這些問題,通過制定合同條款參考框架,為林地經營權流轉提供明確指引,供流轉雙方簽署合同時參考。”

  《實施辦法》還明確,將建立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林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省林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林地經營權流轉存在分級審批、權限不明的問題,導致經營主體“不知該找誰辦理”。此次改革,四川將進一步明確集體林地流轉分級審批權限,目前配套的實施辦法正加緊制定。

  此外,《實施辦法》明確,鼓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依托農村產權交易平台搭建林權流轉交易系統或模塊,實現林地承包經營、林地經營權流轉全流程電子化、數字化管理。

  “部門程序線上走流程的方式正在全省推廣。以廣元為例,它率先搭建的林權流轉監管平台,整合了線上界址確認、電子簽約、部門並聯審核等功能。林農要想流轉林地經營權,在手機端就能完成合同網簽。”省林草局相關負責人說,四川正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數字化平台,讓林業管理和服務更便捷。(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菲菲)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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