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養老機構從業者不得向老人推銷保健品
2026年01月20日09:52 |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養老機構從業者不得向老人推銷保健品
民政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准則》(以下簡稱《准則》),進一步規范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道德行為。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對老年人區別對待,不得向老年人推銷保健品等內容被寫入《准則》。
據了解,《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准則》共八條,適用於養老服務機構內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社會工作、行政管理等從業人員。《准則》要求,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要遵紀守法、以人為本,自覺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助老的傳統美德,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提供個性化、人性化服務。
《准則》要求,從業人員要尊重老年人隱私,平等對待老年人,不因社會地位、財產狀況等區別對待。從業人員要將老年人安全放在首位,遵守養老服務質量安全相關制度和標准,服務時語言文明、動作規范。不得因任何理由欺侮、毆打、謾罵老年人,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恐嚇、孤立、漠視等行為。
《准則》要求從業人員保障老年人知情權,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老年人服務的目的、注意事項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等。服務中及時做好記錄,發現老年人身體、心理存在問題的,要及時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反饋溝通。
《准則》明確,從業人員要堅守廉潔底線,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風氣。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和收受老年人及其代理人財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老年人推銷保健品、藥品,不得為相關企業或個人推銷產品提供便利。(北京日報記者 王琪鵬)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