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社會

金毛犬長期擾民 達州開出首張遛狗不拴繩罰單

2026年01月15日10:02 | 來源:華西都市報
小字號

原標題:金毛犬長期擾民 達州開出首張遛狗不拴繩罰單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實施,其中對不文明養犬的處罰力度“加碼”,以前遛狗不拴繩、養烈性犬干擾他人,最高罰500元,現在最高可罰1000元,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拘留5到10天。

近日,達州市公安局通川區分局對長期放任犬隻“自由奔跑”、干擾鄰裡生活的王某依法作出行政處罰,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實施以來,達州市范圍內針對“遛狗不拴繩”開出的首張罰單。

金毛犬“自由放養”

民警多次上門勸誡無果

2022年,達州城區居民王某領養了一隻金毛犬,此后長期對其採取“自由放養”模式,未按規定佩戴牽引繩,導致金毛犬缺乏約束,經常在小區裡橫沖直撞。

周邊居民反映,這隻金毛犬頻繁在小區院落及周邊道路游蕩,有時會快速奔跑,不僅影響了居民正常通行,也讓老人、小孩出行時倍感不安。因生活受到明顯干擾,小區居民多次向相關部門投訴,希望能解決這一問題。

達州市公安局通川區分局鳳北派出所接到投訴后,多次派民警上門勸誡,明確告知王某,其遛狗不拴繩的行為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違反了相關規定,要求其立即整改。

然而,面對民警的反復勸誡,王某始終置若罔聞,認為自己家的金毛犬性格溫順不會咬人,所以一直未採取任何整改措施,擾民問題始終未能得到解決。

開出全市首張罰單

養狗遛狗不能再“任性”

日前,鳳北派出所再次接到群眾關於王某養犬擾民的投訴。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核查,發現王某的金毛犬仍處於未拴繩的游蕩狀態。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正式實施,養犬不再是個人私事,拴繩是關乎公共安全的法定義務。”鑒於王某經多次勸誡仍不改正,民警不再僅作口頭提醒,而是依據新實施的法律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警告的處罰——這是新法實施后,達州全市開出的“遛狗不拴繩”首張罰單。

“養犬是權利,更是責任。”達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市首張“遛狗不拴繩”罰單的開出,既是對新法的嚴格執行,也是對不文明養犬行為的有力警示。一根牽引繩看似細小,實則牽住的是養犬人的責任與擔當,更是對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與保障。

達州警方呼吁,廣大養犬市民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主動為犬隻佩戴牽引繩,規范養犬行為,共同維護整潔、安全、和諧的公共環境。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大對不文明養犬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切實保障市民的合法權益。(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曾業)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