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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賣煙花爆竹可能違法,轉發也需擔責!

2026年01月13日08:06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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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朋友圈賣煙花爆竹可能違法,轉發也需擔責!

  歲末年初,煙花爆竹進入銷售旺季。在社交平台或者朋友圈中,你有沒有刷到過“煙花爆竹送貨上門”的廣告?千萬注意,這是違法行為。

  最近,多地警方依法查處的多起在朋友圈、社交平台上兜售煙花爆竹的案件。售賣煙花爆竹需要符合哪些條件?私自在社交平台售賣及購買存在哪些安全隱患?

  即使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証

  也不能進行線上交易

  煙花爆竹屬於易燃易爆物品,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証﹔禁止在許可証載明的場所外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活動。

  法律問題專家岳屾山表示,國家對於煙花爆竹實行嚴格的許可証制度,核心原則是線下定點經營。即使已經取得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証,合法的銷售活動也必須嚴格限定在許可証上面所載明的固定零售經營場所內。通過社交平台兜售煙花爆竹,並且承諾郵寄或送貨上門,屬於違法行為。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曉春表示,在網上交易的煙花爆竹很難監管和溯源,所以存在很多質量無法得到保障的“三無”產品,存儲時沒有規范化監管安全的配套設施,在存儲和運輸的過程中,可能因為擠壓碰撞摩擦引發自燃爆炸,對沿途的行人車輛都會造成威脅。

  此外,岳屾山稱,使用私家車或沒有相應資質的快遞車輛進行煙花爆竹的運輸,送貨上門,屬於違法行為,將會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還要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和違法所得。

  社交平台發布的

  所有售賣煙花爆竹信息都違法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表示,如果社交媒體上售賣煙花爆竹的廣告內容指明,有具體的線下實體店,就屬於正常的經營活動。但發布的信息中有購買鏈接,或者承諾線上付款直接送貨上門等,為了促成線下的一對一交易,繞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在零售網點購買的法律規定,就構成違法行為。

  專家表示,通過網絡購買煙花的買家不會擔責,但由於產品質量不受保護,在后續自行儲存或運輸中可能出現安全問題。同時,由於煙花爆竹屬性特殊,在朋友圈、社交平台上幫別人轉發這類銷售消息,一旦出現問題,也會給轉發者帶來麻煩。

  趙精武表示,在公開社交平台大量轉發此類信息,可能會構成情節嚴重的情形,比如促成大量的煙花爆竹交易活動,又例如煙花爆竹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這裡邊本身可能就涉及協助非法經營活動,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針對社交平台上發售煙花爆竹,平台能做哪些管理?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曉春認為,平台可以強化前端的內容審核,比如對在平台上明確銷售煙花爆竹的關鍵詞、諧音、黑話等,進行精准識別和攔截﹔在賬號管理方面,對已經有違規行為的,要採取限流、屏蔽甚至封號的階梯式處罰﹔對於引流要加強阻斷和管控,識別攔截包含社交賬號、群的二維碼、私信引導的內容。據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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