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跨領域“套路運”詐騙案二審宣判
3名主犯最高獲刑十余年
人民網成都1月9日電 (記者郭瑩)近日,全國第一個以詐騙罪提起公訴的跨貨車、網約車領域的成都市郫都區“套路運”案件,由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3名主犯刑期分別為11年6個月、10年、5年,6名從犯刑期為6年、緩刑1—3年不等。郫都區“套路運”判例,實現了從民事調解、民事訴訟解決單個司機訴求到立案偵查、刑事訴訟打擊違法犯罪的關鍵轉變,標志著“套路運”治理在行業監管、公安偵查、司法實踐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對於震懾不法分子、教育從業人員、保障司機權益、形成示范引領、推動系統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套路運”是一種針對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的復合型詐騙手法,通過虛假招聘、誘導貸款購車、簽訂不平等合同等方式,誘騙司機陷入債務陷阱,嚴重侵害司機權益,擾亂市場秩序。此次裁定的案件具體情況為:2022年3月至2023年5月期間,9名涉案人員通過成立空殼物流公司,在招聘網站發布“月入過萬”“保証貨源”等虛假廣告吸引求職司機,再以“公司擔保購車”為由,誘騙其高價購買指定車輛,並通過虛報車價、利用信息差加收費用等手段非法牟利,從中騙取意向金、車款差價、首付款、保險費等。提車后,被告人安排求職者與實際存在物流貨運的公司簽訂聯合運輸協議,約定具體的貨運時間,在實際操作中不派單或派出貨運時間超長、超載的長途單讓司機不能達到約定貨運時間、無法盈利而不再接單,要求退車。后續糾紛處理中,售后人員以各種理由拒不退還費用,並以司機可以將車交給公司幫助其找人接手貸款費用,收取司機保險費、車輛使用費等費用后向其他求職者轉讓。當某家物流公司售后糾紛較多時即採取關閉公司的方式以逃避退款,並另成立新公司繼續作案。
此前,“套路運”因涉及購車、貸款、挂靠等多個環節,常被偽裝成“經濟糾紛”,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很難。為解決這一問題,從2023年開始,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先后聯合四川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委社會工作部、省委政法委、公安廳、司法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管局四川監管局、省總工會等12部門,聚焦從業准入、購車入市、生產經營、打擊違法犯罪等環節開展了為期三年的全鏈條專項治理,省級督辦解決重點“套路運”相關訴求1046件、治理冒頭企業219家。特別是聚焦辦成一個典型示范案件,省市縣三級公安、檢察院、法院、交通等部門密切協作,歷經艱難取証,多次補充偵查,全鏈條“綜合會診”,鍥而不舍找到“非法佔有、虛假承諾”兩大偵辦突破點,逐步完善証據鏈條,最終推動郫都區“套路運”案件以詐騙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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