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學期起 四川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
●對公辦幼兒園學前大班(含混合班)當年8月31日前年滿5周歲的在園兒童免除保育教育費
●對在教育部門批准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
11月25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四川省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明確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對公辦幼兒園學前大班(含混合班)當年8月31日前年滿5周歲的在園兒童免除保育教育費﹔對在教育部門批准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
《實施方案》明確,免保育教育費標准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准(不含伙食費、住宿費、雜費等)執行。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所在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兒園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
在財政補助和資金分擔方面,《實施方案》規定,對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部門綜合考慮免保育教育費在園兒童人數、所在地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等情況補助幼兒園。省級財政根據核定的各縣(市、區)免保育教育費生均財政補助標准、在園兒童人數及省與市縣分擔比例,統籌中央補助資金,對各市(州)、擴權縣(市、區)予以補助。
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群體資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助學﹔鼓勵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安排一定經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接受學前教育。
《實施方案》強調,各地在具體推進落實免費學前教育工作時,要加強對幼兒園的指導和監督,確保符合條件的公辦在園幼兒保育教育費直接免除、民辦在園幼兒保育教育費直接抵扣,嚴禁“先收后退(返)”。對政策出台前已經提前收取的保育教育費,要“一園一策”制定退費方案,確保相關經費及時足額退(返)還到位。(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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