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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號申領!四川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領最新安排

2025年10月28日07:36 |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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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搖號申領!四川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領最新安排

10月27日晚,四川省商務廳發布公告稱,自2025年10月18日00:00起,實施汽車置換更新和報廢更新補貼資格調控,實施公証搖號申領。電動自行車則採取個人消費者領取資格券的方式,確定補貼申領資格。

公告稱,為接續實施2025年度四川省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四川省汽車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將實施資格調控。

其中,汽車置換更新和報廢更新補貼資格調控原則上隔周星期五實施公証搖號,首輪公証搖號時間為2025年10月31日10:00,后期輪次具體時間視國家有關要求作相應調整。搖號中簽資格實行總量控制、用完即止。汽車置換更新的消費者,自2025年10月28日15:00起,可通過懂車帝APP“四川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台”中的“報名通道”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參與公証搖號。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則自2025年10月31日開始,隔周星期五10:00採取個人消費者領取資格券的方式,確定補貼申領資格。資格券實行總量控制,領完即止。

以下為公告全文:

四川省商務廳

關於2025年四川省汽車和電動自行車

以舊換新補貼資格調控有關事宜的公告

為接續實施2025年度四川省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現將四川省汽車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資格調控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格調控

(一)時間和方式

自2025年10月18日00:00起,實施汽車置換更新和報廢更新補貼資格調控。置換更新為①個人消費者報名→②公証搖號→③中簽獲取補貼申領資格﹔報廢更新為①個人消費者提交申請資料→②公証搖號→③中簽獲取補貼申領資格。原則上隔周星期五實施公証搖號,首輪公証搖號時間為2025年10月31日10:00,后期輪次具體時間視國家有關要求作相應調整。搖號中簽資格實行總量控制、用完即止。

(二)參與流程

1.置換更新:自2025年10月28日15:00起,個人消費者可通過懂車帝APP“四川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置換更新服務平台)“報名通道”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參與公証搖號。搖號中簽申領補貼的個人消費者,其購置的新車應取得四川省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且發票開具時間在2025年10月18日(含當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並在我省登記上牌,同時相應新車和舊車須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的其他條件。

2.報廢更新:購置的新車取得四川省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且發票開具時間在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同時已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微信小程序提交完整報廢更新補貼申領資料的個人消費者參與公証搖號。搖號中簽申領補貼的個人消費者,其相應新車和舊車還須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其他條件。

3.其他事項。置換更新和報廢更新每輪公証搖號當日00:00鎖定參加公証搖號的個人消費者名單。個人消費者可通過四川省商務廳官方網站、“四川商務”微信公眾號、置換更新服務平台三個渠道查詢搖號中簽結果。參與公証搖號但未中簽的個人消費者,自動累積轉入下一輪公証搖號,無需重復報名。搖號中簽人與補貼申領人應為同一位消費者。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間,新車取得四川省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發票開具時間為准)的個人消費者,置換更新通過置換更新服務平台“申領通道”提交補貼申請資料,報廢更新仍按原渠道提交補貼申請資料﹔不參與公証搖號。

(三)補貼申請資料提交時限

置換更新搖號中簽人應於公証搖號中簽名單公布之日起20日內,提交完整的補貼申請資料,逾期視為放棄補貼申領資格。已按期提交申請的置換更新、報廢更新補貼搖號中簽人,應及時關注審核進度,如需修改或補充申請資料的,須於2025年12月31日前通過原渠道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視為放棄補貼申請。

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資格調控

(一)時間和方式

自2025年10月18日00:00起,實施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資格調控。2025年10月31日開始,隔周星期五10:00採取個人消費者領取資格券的方式,確定補貼申領資格。資格券實行總量控制,領完即止。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間未享受補貼的個人消費者,可在“四川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報名,報名通過后參與領券。

(二)參與流程

已領券的個人消費者持服務平台生成的二維碼,在7日內(含領券當日)到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交舊購新,逾期二維碼失效。以舊換新補貼通過抵減新車銷售價款的方式,由相關銷售主體墊付。已領券的個人消費者僅能享受一次補貼﹔未領到券的個人消費者可參與后續領券。

(三)補貼申請資料提交時限

相關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應於個人消費者領券當日起7日內,將完整的補貼申請資料提交至服務平台,逾期不予受理。已按期提交申請的銷售主體,應及時關注審核進度,如需修改或補充申請資料的,須於2025年12月31日前通過原渠道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視為放棄補貼申請。

本公告未規定事項,按照《四川省商務廳等8部門關於印發〈2025年四川省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和〈2025年四川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川商資流〔2025〕3號)、《四川省商務廳等7部門關於印發〈2025年四川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川商資流〔2025〕4號)、《四川省商務廳關於優化調整2025年四川省汽車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的公告》(2025年10月16日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四川省商務廳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四川省商務廳

2025年10月27日

(川觀新聞記者 陳碧紅)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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