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兒子辱罵母親屬家暴
2025年10月21日10:08 |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法院裁定兒子辱罵母親屬家暴
年近八旬的張大媽經常受兒子李某辱罵,甚至還被兒子打過。張大媽無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西城區人民法院近日通報此案,裁定禁止李某對張大媽實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損壞張大媽的財物。
張大媽說,兒子以照顧失能的父親為由長期居住在她家裡,並向她索要老伴兒的養老金。兒子經常找茬兒辱罵、威脅,甚至還動手打過她。張大媽曾報警20多次,警察頻繁登門教育警告李某卻調解無效。張大媽最終向西城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與張大媽因家庭矛盾發生糾紛,李某在情緒激動時摔砸手機,與張大媽有肢體沖突,存在不文明言語以及拆卸家中房門的行為,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張大媽有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因此裁定禁止李某對張大媽實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損壞張大媽的財物。
法官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謾罵這種心理折磨的方式,如果是經常性的,也屬於家庭暴力行為。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為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繼續發生,根據申請人申請,由法院作出的具有強制力的法律文書。(記者 孫瑩)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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