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紀委監委:1人被查 1人被“雙開”

人民網成都7月18日電 (袁菡苓)今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雙開”。
如下:
原新津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總工會主席曾洪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原新津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總工會主席曾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成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曾洪簡歷
曾洪,男,漢族,1960年1月生,四川溫江人,在職大專學歷。1976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6年7月至1992年3月,先后在溫江縣公平公社、四川齒輪廠、溫江縣外貿公司、溫江縣科委、溫江縣計委工作﹔
1992年3月至1993年2月,歷任溫江縣柳林鄉黨委書記,金馬鎮黨委書記﹔
1993年2月至2006年12月,歷任溫江縣政府副縣長,縣委常委、副縣長,成都市溫江區委常委、副區長,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新津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總工會主席﹔
2007年7月,提前退休。
古藺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張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瀘州市委批准,瀘州市紀委監委對古藺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張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磊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車﹔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公權私用,伙同他人套取財政資金佔為己有,數額巨大﹔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磊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瀘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瀘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磊開除黨籍處分﹔由瀘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古藺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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