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擬對師德劃“硬杠杠”

日前,四川省教育廳發布公告,就《四川省中小學教師師德評價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四川省高等學校教師師德評價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四川省高等學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3個文件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6月12日至7月11日。
那麼,我省教師師德評價考核評什麼?怎麼評?誰來評?
內容
四大維度劃出師德“底線”
哪些人將被納入評價考核?
四川省中小學教師師德評價的對象涵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機構、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而四川省高等學校教師師德評價對象為普通高校教師,包括以學校名義從事教學、科研的兼職教師、訪問學者及進修教師等。
文件針對兩類教師,從職業道德、教書育人、言行作風等四個方面各提出十條考核內容。
在職業道德方面,兩類教師均不得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中小學教師不得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不得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在教書育人層面,兩類教師均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中小學教師不得歧視、侮辱學生,嚴禁虐待、傷害學生。高等學校教師則不得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言行作風上,兩類教師均明確不得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系,嚴禁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中小學教師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高等學校教師不得假公濟私,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校徽、專利、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方式
中小學教師年度考核
應採取適當方式組織學生或家長評議
《四川省中小學教師師德評價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四川省高等學校教師師德評價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還對評價考核方式和程序做出了明確規定,考核方式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
中小學教師的年度考核程序包括教師自評、教師互評、學生或家長測評、綜合評議等。其中指出,學校師德考核工作小組應以班級為單位,採取適當方式組織學生或家長對教師進行評議。同時,應結合學生的年齡特點選擇學生測評或家長測評方式。
高等學校教師的年度考核程序包括教師自評、民主評議、綜合評議等。值得注意的是,民主評議前,將公開征集師生有關意見。
認定
對於有虐待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
任何學校不得聘任
對於中小學教師,如何認定其考核“不合格”?《四川省中小學教師師德評價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提出,教師存在《四川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所列應予處理的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之一的,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四川省高等學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則針對高校界定教師師德失范行為的種類及處理方式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要求高校應制定師德失范行為的具體處理標准,明確具體處理措施,根據教師師德失范行為的具體情節,給予不同處理。
其中特別提到,對於有虐待、猥褻、性騷擾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要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為了確保工作的有效開展,高校要建立師德師風投訴舉報渠道,受理有關投訴舉報,及時進行處理,對師德師風問題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師德師風問題多發頻發且長時間得不到糾正的高校,由上級主管部門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對負面典型加大內部通報力度。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負責人嚴肅處理,對高校採取核減招生指標、限制項目申報、取消評優評先等措施。
四川發布客戶端綜合四川省教育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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