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建設項目總量指標跨區批量互換在蓉達成

6月10日,記者從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溫江區與青白江區近期簽訂了一項環保協議——雙方圍繞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指標進行批量互換,其中,溫江區用90噸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置換青白江區60噸氮氧化物總量指標,成為全省首個總量指標跨區域置換案例。
據了解,國家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規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我市這一創新探索打破了區(市)縣之間環境要素資源配置壁壘,讓有限的總量指標流動起來,精准匹配供需,避免資源閑置,有效解決了建設項目環評落地問題。
以此次協議的雙方為例,一批重大項目將獲益。於溫江區而言,置換來的氮氧化物總量指標將用於保障成都西電中特大型特種變產線、四川海思科制藥新建鍋爐、錦豐紙業技改等項目落地,總投資超30億元﹔而青白江區置換來的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將用來支持巨石集團高性能玻纖智能制造基地、秀德暢盈碳纖維全產業鏈一體化產業基地、中環院西南中試基地等重大項目,總投資額約150億元。
實際上,這得益於近期出台的《成都市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根據《規程》,建設項目涉及總量指標需求較大,且項目所在區(市)縣完成上一年度空氣質量考核目標任務的,方可向其他區(市)縣申請調劑,將總量指標從富余地調劑到匱乏地。
《規程》還創新推出“承諾預支”舉措,總量指標儲備不足但具備一定減排潛力的區(市)縣,可以通過承諾預支方式落實建設項目總量指標﹔對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的單項新增年排放量小於0.1噸的建設項目,免予開展總量指標審核及總量指標來源說明等。
截至2024年底,成都已超額完成“十四五”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其中重點工程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量分別為4383噸、6903噸,超目標任務2483噸、2223噸。(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劉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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