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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達川區人民法院:贍養父母糾紛40年的心結 在院壩法庭妥善解決

2025年05月16日10:51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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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壩巡回法庭“解心結”。達川區法院供圖
院壩巡回法庭“解心結”。達川區法院供圖

“我是願意贍養的,實在是有心無力呀。”“40年前我淨身出戶,現在又讓我回來一個人服侍老人,這不公平。”說起父母的贍養,子女4人各有各的無奈和難處。這是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石橋人民法庭為了冉爺爺、張婆婆的贍養問題組織的第三次調解,前兩次在法庭,幾人各執一詞,爭論不休。

“干脆去你們家裡,看看老人的情況,了解下他們的想法。”這次,石橋法庭干警一行直接來到40公裡外2位老人的家中。

據介紹,冉爺爺和張婆婆共育有3子1女,40多年前,因和父親發生矛盾,老大淨身出戶,雖在同村生活,但彼此之間都憋著一口氣,來往也就少了,其他3個子女均常年在外地務工生活。2022年7月,張婆婆中風癱瘓在床,本就疾病纏身、行動不便的冉爺爺無法照料臥床的妻子,二老生活難以自理。

見此情形,在外生活的其他兄妹3人便寄希望於在家務農的大哥照顧父母,經過協商,4人簽訂了協議,每月由其他3人支付4000元的照料費。2年來,大家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可今年年初再次迎來變故——大嫂因病住院,大哥難以兼顧兩頭要求輪替照料,卻遭弟妹以“依約行事”“務工難返”為由拒絕。“40年前被‘趕出家門’,如今要我獨自承擔,實在力不從心。”協商無果,無奈之下,2位老人一紙訴狀將子女訴至法庭。

承辦法官在走訪中發現:4個子女並非拒絕贍養,而是困在“經濟補償”與“情感虧欠”的雙重枷鎖中。大哥耿耿於懷於40年前淨身出戶,現在3個弟妹常年在外,又把照顧父母的擔子壓到自己身上,而其他3人則認為多年來老大沒有盡到做大哥的職責,這2年照顧父母也是出於雇佣關系,現在又單方面“撕毀”合約導致“家丑外揚”。

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讓老人安享晚年,開庭前一天,法官一行登門拜訪。法庭工作人員握住張婆婆的手,問她願意和誰一起生活,婆婆斷斷續續地吐出了4個子女的名字,“老大”“二兒”“女兒”“老幺”。

“一家人和和氣氣團團圓圓就是你父母最大的心願啊!”法官忍不住說,這句話像重錘敲在每個人心上,4人聞言都低下了頭。法官意識到4人都受到了良心拷問,臨時決定把原定於村委會的巡回法庭改到冉爺爺家院壩。“你們4人個個有苦衷,明天就當著你父母、當著村裡鄉親們,一次性說清楚!”

近期,達川區法院石橋法庭干警扛著國徽蹚過山間小道,冉家院壩裡,臨時審判台搭建在4人最熟悉的院壩,壩子的樣子幾十年沒變,但兄弟(妹)幾人再次一起坐在這裡,面對的卻是另一番景象。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30多位村民圍坐在臨時搭建的旁聽席上。檢察官當庭宣讀了支持起訴意見書:“贍養父母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

庭審中,面對法官的提問,幾人又為過去的種種你一言我一語爭執起來。“看看你們的父母,母親躺在床上無法起身,老父親身體也不好,在他們面前,你們還爭個不休,贍養不是交易,不能用你們認為的‘公平’丈量做子女的責任。”法官立即現場給幾名子女釋法明理。

隨后,老大率先開口,態度緩和了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提了,現在不是我不想管,你們也知道我的情況......”大哥的話讓幾個弟弟妹妹冷靜了許多,“這麼多年,我雖然名義上是淨身出戶,但是你們常年不在家,我也不時地來送米送油,修修燈、打掃打掃衛生呀,沒有不管爸媽。”

庭上,律師代表兩位老人表達了他們意願:考慮到幾個人的現實情況,兩個老人希望由二兒子返鄉照料、其他子女分攤費用。幾位子女當庭表示願意履行養老義務,尊重父母的贍養意願。

一起贍養父母的糾紛,在院壩法庭妥善解決。這場從法庭到院壩的調解之旅,最終在孩童時期最熟悉的場景中,完成了對 “養親” 與 “養心” 的雙重詮釋。(洪柳)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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