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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條魚、一隻猴、一棵樹 看四川用“法”守護萬物生靈

2025年01月23日08:12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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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看四川用“法”守護萬物生靈

促進辦案與治理融合

●在“一隻猴”案中:首創野化訓練后放歸的恢復性司法執行方式,幫助脫離原棲息地的獼猴恢復野外生存能力

●在“一條魚”案中:促推公司投入2.28億元用於人工繁育、修建過魚設施等,兼顧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

●在“一棵樹”案中:制發五小葉槭司法保護令,助力極危樹種成功擴繁

1月21日下午,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相較傳統的“用數據說話”,省法院工作報告裡提到的“一條魚”“一隻猴”“一棵樹”,引起代表委員的熱議。對於有著豐沃生態“家底”的四川,這幾個個案為何值得關注?這背后,展現了四川用“法”守護萬物生靈的哪些思路?

辦好典型個案

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

“現場聽取報告后,又專門去詳細了解了案情,才知道在‘一隻猴’案中,法院首創了野化訓練后放歸的恢復性司法執行方式,幫助脫離原棲息地的獼猴恢復野外生存能力。”省政協委員、四川致高律師事務所主任羅俊說。

該案承辦法官徐曉雙介紹,此前,王某某等人非法獵捕、運輸、出售、收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野生獼猴,法院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刑罰,並判令承擔生態損害賠償等費用339.52萬元。

盡管前述費用及賠償金全部執行到位,但大家在放歸存活獼猴的問題上犯了難——如果長期被飼養導致種族混同、生存能力退化的涉案野生獼猴突然被“粗放式”放生,極有可能因不能融入原生環境而導致其死亡。

為此,成鐵中院發布涉案野生獼猴處置委托招標公告,經省林草局對競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專家評審后,最終確定野化放歸具體實施單位和實施方案。2023年7月,涉案野生獼猴經野化訓練后形成兩個穩定群體,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放歸。此后,專家組進行長達一年的持續跟蹤,確保獼猴適應新環境。

不難看出,一個典型個案,恰恰是可以“更新”辦案理念的突破口。在“一條魚”案中,阿壩法院促推公司投入2.28億元用於人工繁育、修建過魚設施等,兼顧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在“一棵樹”案中,甘孜法院制發五小葉槭司法保護令,助力極危樹種成功擴繁。

“如今,我們創新補植復綠、增殖放流、反向修復等方式,形成一套以直接、就地修復為主,替代性、異地修復為輔的生態環境修復機制,促進辦案與治理融合。”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相關負責人介紹。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44744件,審結44039件﹔判決補種林木113萬余株,增殖放流魚類551萬余尾,判決繳納修復費用近3億元。

形成一套機制

加強跨區域司法協作

地處長江、黃河上游的四川,境內江河縱橫,被譽為“千河之省”。過去,管轄權、各地裁判標准不一致等問題是保護河流的“痛點”。

例如,涉環境類案件,經常會面臨跨行政區域証據收集鎖定的難題。下游發生污染,污染源在上游,辦案需要到上游去了解情況,如果涉及跨行政區域、跨部門,就需逐級上報,往往會耽誤時間。為此,四川持續深化司法協作,先后在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以及大熊貓國家公園范圍內,建立“一園三江”跨區域司法協作體系。

協作還在繼續。省檢察院工作報告提到,2024年,省檢察院領辦大渡河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專案,與樂山、雅安、阿壩、甘孜、涼山等5地檢察機關推動上下游協同治理。省法院、省檢察院還聯合出台常見環境資源犯罪量刑指引、環境資源刑事案件中涉案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處置實施意見,促進環境資源刑事案件類案同判和量刑均衡。

“四川在司法服務保障‘天府糧倉’上,也打出一套優質的‘組合拳’。”今年省兩會,省人大代表、大竹縣金玉芽白茶專業合作社副理事長廖紅軍十分關注農業農村、糧食安全等話題。

去年8月,成都、德陽、綿陽、樂山、雅安、眉山及成鐵7家中院共同組建成都平原“天府糧倉”核心區司法保護聯盟,實現成都平原“天府糧倉”核心區司法保護一體化,地域管轄各司其職、全域問題緊密配合、接壤地界加強銜接、跨界問題相互支持。

四川法院還在“天府糧倉”“天府第二糧倉”布局司法保護示范基地,嚴懲破壞耕地、非法採礦、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省檢察院圍繞種子安全和種質資源保護,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推動中羌醫藥、羅沙貢米、蒼溪雪梨等種質資源保護,依法守護“天府良種”。(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范芮菱)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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