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

啟運港退稅政策首次落地成都 出口退稅時間縮短一半以上

2024年12月06日08:14 | 來源:成都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出口退稅時間縮短一半以上

  12月5日,記者從成都海關獲悉,近日,我國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范圍,成都國際鐵路港(城廂站)新獲批啟運港,落地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將惠及成都上萬家企業。這是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以來首次落地成都。

  據了解,啟運港退稅政策是對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從啟運地(即“啟運港”)啟運報關出口,由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承運,從鐵路轉關運輸直達離境地(即“離境港”)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其中成都國際鐵路港(城廂站)新獲批啟運港。

  “原來通過集裝箱出口的貨物,須清關離境后方可辦理退稅。政策落地后,貨物在本港裝箱啟運后即可辦理退稅,出口退稅的時間縮短一半以上,為企業大幅縮短資金運轉周期、降低企業成本。”成都正業佶祥平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友富說。

  據介紹,啟運港退稅政策是出口退稅程序的一項創新改革措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后,對出口企業從啟運港啟運的符合條件的貨物,辦理放行手續后,即可憑啟運港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及相關材料申請辦理出口退稅。

  “報關離境申報退稅時間將顯著縮短,有效避免國內段運輸等原因造成的退稅等待,有利於提高出口企業資金周轉率,降低資金佔用財務成本,該政策可惠及上萬家企業。”成都海關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表示。

  需要注意的是,貨物如未運抵離境港,不再出口,啟運地或經停地海關將撤銷出口貨物報關單,並由海關總署向稅務總局提供相關電子數據。不再出口貨物若已辦理出口退稅手續,出口企業應補繳稅款,並向啟運地或經停地海關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貨物已補稅証明。(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富)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