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畜禽養殖設施可確權登記
近日,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在不動產登記証書附記欄記載畜禽養殖設施基本信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即日起四川畜禽養殖業主可以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等不動產權登記証書開展畜禽養殖設施登記。
2023年,四川生豬出欄6662.7萬頭,位居全國第一﹔牛總存欄848.5萬頭、羊總存欄1382萬隻,分別位居全國第一和第五。
對於四川這樣的畜牧業大省來說,開展畜禽養殖設施登記將帶來什麼變化?
緩解畜禽養殖融資難題
“我們想擴大生產規模,但貸款十分困難。”綿陽市平武縣一位生豬養殖業主表示,養豬場投資大、回報慢,以前基本上通過個人資產抵押、信用貸款或者政策性擔保獲得貸款,“但貸款渠道少、額度低。”
能否為養殖場業主在貸款融資、抵押擔保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辦法?
近年來,隨著四川畜禽養殖設施化水平不斷提高,養殖設施建設投入也不斷增加。推動養殖設施登記頒証、擴大養殖融資渠道成為業內廣為關注的話題。
“養殖設施一旦在不動產權証上登記,不僅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產權交易的重要依據,有效緩解畜禽養殖融資難題,還有利於養殖場轉讓、租賃、搬遷等生產經營活動。”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2023年,四川省啟動研究養殖場確權登記工作,並出台相關措施,明確加快規模養豬場確權登記。今年5月,農業農村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印發《進一步強化生豬穩產保供七條措施》,提出加快出台相應登記辦法,增強養殖主體融資能力。
明確記載范圍、登記流程等
此次《通知》出台后,養殖業主如何進行養殖設施登記?
《通知》明確,養殖業主設施用地首先要符合設施農用地要求,完成設施農用地審批備案,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土地經營權,符合《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在此條件下,養殖業主可以按照“自願申請、嚴格審查、據實登記”的原則,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等証書附記欄中記載畜禽養殖設施基本信息。
《通知》對記載范圍進行了規定,主要包括畜禽養殖圈舍,以及飼料儲存與生產配制車間、糞污處置設施、防疫設施、管理用房等附屬設施﹔暫不記載特種畜禽養殖設施。
具體登記流程中,養殖業主准備相關資料后,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進行審核、組織測繪﹔最后由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記載並核發不動產權証書。
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養殖設施基本信息登記工作,為養殖場進行抵押擔保、產權交易等經營活動提供了支持,“也標志著畜牧業現代化建設邁出了重要一步”。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闞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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