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向社會免費開放內部停車場
停車難是城市面臨的普遍問題。 11月27日,《達州市城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貫徹實施新聞發布會召開並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達州市機動車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車難與市民出行和環境美化構成了巨大矛盾,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達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停車管理工作,將其列入“群眾最不滿意的10件事”實施整治。
針對“停車難”的問題,《條例》明確要制定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公共停車場年度建設計劃,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配建標准建設停車場,做到與城市規劃相適應。鼓勵建設停車樓、機械式立體停車場等集約化停車設施,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個人錯時共享停車位。
針對“停車亂”的問題,《條例》規定應當建立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信息綜合服務平台,完善數據採集、停車引導、智能導航等功能,為公眾提供出行信息和智能化停車服務。停車場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實施停車場信息化改造,停車場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要求確保專用停車運行管理設施設備與智慧停車公共服務系統聯網運行。智慧停車公共服務系統的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
針對“停車貴”的問題,《條例》明確規定停車場收費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在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機場、汽車站等交通樞紐的停車場停車時長不足十五分鐘的,在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其他停車場停車時長不足三十分鐘等五種情形免收停車服務費﹔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對停放時長不足三十分鐘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記者注意到《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在政府規章的基礎上,鼓勵專用停車場在保障安全和滿足自身停車需求的情況下,面向社會提供停車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在非工作日或者非工作時段向社會免費開放內部停車場。鼓勵個人將有權使用的停車泊位錯時共享。(四川新聞網-首屏新聞記者 余開洋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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