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成都

今起報名!成都考調公務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024年11月07日08:22 | 來源:成都
小字號

原標題:今起報名!成都考調公務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最新公告發布!

  成都面向四川省各市(州)

  考調公務員

  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報名時間為

  11月7日至15日18:00

  具體如下

  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中共成都市委政研室

  關於2024年度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更加充分激發干部隊伍積極性和創造力,按照有關規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政研室計劃面向全省各市(州)考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職位

  本次計劃考調工作人員10名,考調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具體信息詳見《成都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政研室2024年度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考調范圍

  符合報考條件的四川省各市(州)及以下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中央機關設在四川省各市(州)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公務員也可報名。

  三、報考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實際工作能力、文稿寫作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開拓創新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並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33周歲及以下(199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且具有2年以上綜合文稿寫作經歷。

  本次考調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區(市)縣、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6.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7.除試用期不定等次外,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勝任各項繁重工作任務。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2018年以來招錄的選調生未按要求完成到村任職等基層實踐鍛煉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工作經歷和最低服務年限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11月。學歷學位應於資格復審前取得。

  四、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11月7日至15日18:00止。請將填好的《成都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政研室2024年度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信息簡表》(附件3)電子版,以及2篇個人獨立執筆的、能代表本人研究功底和寫作水平的調研報告、領導講話或其他文稿,分別發送至報考單位指定報名郵箱(市委辦公廳cdswbgtrsc@sina.com,市政府辦公廳cdszfbgtrsc@126.com,市委政研室1991712888@qq.com)。郵件標題統一命名為“職位編碼+姓名+手機號碼”,每名考生限報1個職位。報名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附件1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單位聯系。

  (二)資格初審

  根據崗位需要、考生條件、個人工作經歷和文稿材料等,按每個崗位不低於1:5的比例擇優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符合條件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縮減考調名額。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后由於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條件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

  考生報名時請按要求准確填寫本人聯系方式,保持通訊暢通。筆試、面試等各環節未入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三)筆試

  筆試採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公文處理和文稿寫作能力,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地點由考調單位以電話、短信或郵件方式另行通知。缺考筆試科目或者筆試科目成績為0分的報考人員,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考調計劃名額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之比為1:3。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本人持以下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1.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同級黨委組織部審核審批,注明“同意報考”並蓋章)﹔

  2.有效身份証原件和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4.有效畢業証、學位証原件和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証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証報告。

  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2次(含),第2次后不再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面試

  面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採取結構化小組面試、集體面談等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研究分析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六)體檢和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體檢和差額考察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體檢由各單位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體檢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台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隻進行一次,隻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准。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職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2次(含),第2次后不再遞補。

  考察組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根據需要還可以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並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七)頂崗試用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擇優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由各單位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頂崗試用。頂崗試用於體檢和差額考察后的1個月內啟動,時長1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各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八)討論決定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結合體檢、考察、試用等情況進行集體討論,擇優等額確定擬任職人員,不唯分取人。

  (九)公示和任職

  對擬任職人員分別在各單位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程序報批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

  五、其他事項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

  本公告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政研室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28-61880212(市紀委監委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監察組),028-61882256(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組)。

  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

  2024年度公開選調

  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更加充分激發干部隊伍積極性和創造力,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所屬市公務服務中心、市委辦公廳綜合服務中心2個事業單位計劃面向四川省各市(州)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技能人員,下同)、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管理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及崗位

  本次選調涉及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所屬市公務服務中心、市委辦公廳綜合服務中心共2家事業單位1個崗位(共5個選調名額)。其中,市公務服務中心選調七級及以下管理崗位工作人員3名,市委辦公廳綜合服務中心選調七級及以下管理崗位工作人員2名。

  具體信息詳見《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2024年度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符合報考條件的四川省各市(州)及以下機關(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央機關(單位)設在四川省各市(州)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可報名。

  三、報考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實際工作能力、文稿寫作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開拓創新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並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33周歲及以下(199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5.在本機關(單位)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綜合文稿寫作經歷。錄(聘)用到鄉鎮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滿最低服務年限。

  6.除試用期不確定檔次外,近3年年度考核無基本合格及以下檔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勝任各項繁重工作任務。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2018年以來招錄的選調生未按要求完成到村任職等基層實踐鍛煉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流(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當回避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歷和最低服務年限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11月。學歷學位應於資格復審前取得。

  四、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11月7日至15日18:00止。請將填好的《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2024年度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信息簡表》(附件3)電子版,以及2篇個人獨立執筆的、能代表本人研究功底和寫作水平的調研報告、領導講話或其他文稿,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市委辦公廳cdswbgtrsc@163.com)。郵件標題統一命名為“市委辦公廳所屬事業單位+姓名+手機號碼”。報名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附件1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單位聯系。

  (二)資格初審

  根據崗位需要、考生條件、個人工作經歷和文稿材料等,按不低於1:5的比例擇優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符合條件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縮減選調名額。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后由於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條件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考生報名時請按要求准確填寫本人聯系方式,保持通訊暢通。筆試、面試等各環節未入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三)筆試

  筆試採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公文處理和文稿寫作能力,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短信或郵件方式另行通知。缺考筆試科目或者筆試科目成績為0分的報考人員,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選調計劃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名額之比為1:3。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本人持以下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1.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名表需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同級黨委組織部或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審批,注明“同意報考”並蓋章)﹔

  2.有效居民身份証原件和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或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有效畢業証、學位証原件和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証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証報告。

  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2次(含),第2次后不再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面試

  面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採取現場答辯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研究分析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六)體檢和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體檢和差額考察對象(四舍五入,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體檢由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體檢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台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選調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隻進行一次,隻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准。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2次(含),第2次后不再遞補。

  考察組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根據需要還可以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並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七)頂崗試用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擇優等額確定頂崗試用人選。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原則上應依次遞補。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由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頂崗試用。頂崗試用於體檢和差額考察后的1個月內啟動,時長1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決定是否遞補。

  (八)討論決定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結合體檢、考察、試用情況等進行集體討論,擇優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分配單位,不唯分取人。

  (九)公示和流(調)動、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分別在本單位和擬聘用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根據現聘崗位等級(現任職務職級)按程序報批辦理流(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務員調入后不保留原有身份,需按相關規定和聘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重新聘用崗位,按照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管理。

  五、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紀檢監察部門檢舉。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28-61880212(市紀委監委駐市委辦公廳紀檢監察組)

  (成都發布)

(責編:羅昱、章華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