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紀委監委:4人被“雙開” 1人被查

人民網成都11月1日電 (袁菡苓)日前,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4人被“雙開”,1人被查。
如下:
綿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袁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綿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袁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防線坍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把干部選拔任用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個人花費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職務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袁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袁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眉山市東坡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郭建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眉山市委批准,眉山市紀委監委對眉山市東坡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郭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建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要官﹔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私德不修﹔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郭建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眉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郭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眉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甘孜州農業科學研究所原副所長羅絨益西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甘孜州委批准,甘孜州紀委監委對甘孜州農業科學研究所原副所長羅絨益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絨益西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背離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與行賄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廉潔底線失守,公權私用,幫助親友承攬工程項目﹔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羅絨益西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孜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羅絨益西開除黨籍處分﹔由甘孜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任志能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任志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成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任志能簡歷
任志能,男,漢族,1963年4月生,四川射洪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10月至1994年9月,在部隊服役﹔
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在成都市市政工程局計劃財務處工作﹔
1998年12月至2006年11月,歷任成都市市政工程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成都市府南河綜合整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計劃財務處副處長、處長,成都市府南河綜合整治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成都市干道建設指揮部黨組成員、副指揮長﹔
2006年11月至2013年4月,歷任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成都市興城投資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2013年4月至2024年5月,任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4年5月,退休。
成都市新都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楊永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紀委監委對成都市新都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楊永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永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活動安排﹔組織觀念淡薄,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長期與管理服務對象打麻將﹔目無法紀,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永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成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永國開除黨籍處分﹔由成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