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保“佔便宜” 貢井法院判決了!
2024年11月01日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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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貢市貢井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偽造個人資料辦理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騙領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案件,被告人羅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記者了解到,被告人羅某通過他人變更姓名、身份証號、出生日期等戶籍信息,並以此身份偽造與某公司的勞動關系,以該公司職工的身份向社會保險機關繳納社會保險費。2008年10月至2023年6月期間,羅某使用變更后的身份信息騙領養老保險待遇共計25萬余元,案發后全部退贓。
法院經審理認為,羅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身份,虛構勞動關系,冒用他人身份騙取養老保險待遇,數額巨大,其行為確已構成詐騙罪。鑒於被告人坦白,自願認罪認罰並退贓等情節,依法對羅某作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自貢融媒記者 王梓薇 周敏)
來源:自貢網
(責編:袁菡苓、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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