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牽手實現“互認互提” 自貢公積金買房有新變化
2024年09月12日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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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記者從自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更好滿足職工住房需求,我市近日出台了《關於實行購買自住住房互認互提住房公積金政策》,明確了自貢住房公積金可實現在宜賓、瀘州、內江、重慶大足區五地購房“互認互提”。
據悉,此政策執行時間是從2024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兩年)。根據該政策,適用區范圍是指:凡房屋地址在瀘州市、內江市、宜賓市、重慶市大足區行政區域內申請提取公積金的,取消其房屋地址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規定。
在政策實行期間,購買新建商品房、政策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房需補房款的,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以上購房類型,可選擇提取購房首付款或提取償還貸款本息,兩種方式僅能選擇一種﹔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拆遷協議簽訂時間或安置房產權登記時間為准﹔在政策實行期間,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申請按年(按月)提取或還清提取。但本政策施行前發生的還貸行為不予補提。
“比如,王先生為自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2023年5月,在宜賓市貸款購買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受戶籍地和工作地限制,當時購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互認互提住房公積金政策實行后,王先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政策實行期間產生的貸款本息,但政策實行前償還的貸款本息不予補提。2024年10月,王先生在瀘州市貸款購買一套再交易房,該套住房不能一次性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款,但政策實行期間可申請按年(按月)提取或還清提取。”自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詳細舉例講解了買房新變化,並指出,該政策除取消房屋地址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的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規定外,其他要求仍應按《自貢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相關內容執行。
來源:自貢網 自貢融媒記者 劉曉丹
(責編:李強強、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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