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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標准

2024年08月07日07:48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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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成都出台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標准

  記者昨日從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獲悉,《成都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已於近日印發。為加快推動全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網絡布局建設,《實施細則》明確了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智慧小區”充電基礎設施項目、換電設施三個方面的補貼標准。

  《實施細則》提出,結合場站考核,增設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標准。其中,三星等級,標准為100元/千瓦﹔二星等級,標准為70元/千瓦﹔一星等級,標准為40元/千瓦。單個場站最高補貼20萬元。

  據悉,該措施面向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包含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等相關內容的企業。申報補貼的公(專)用充電基礎設施應屬於鄉鄉全覆蓋、高速公路服務區、景區及其他重點領域。申報補貼的充電基礎設施應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監測監管平台、四川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監管平台及“川逸充”App。

  “智慧小區”增設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補貼標准為三星等級3000元/車位,二星等級2100元/車位,一星等級1200元/車位。單個小區最高補貼6萬元。申報補貼的“智慧小區”充電基礎設施項目是指在居住小區內由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統一規劃建設、運營維護、安全管理且具有主動錯避峰有序充電功能(具備負荷管控平台,能夠通過平台調整充電時序和功率)的充電基礎設施項目。

  針對換電設施,《實施細則》也明確了補貼標准。對納入試點范圍的換電設施按300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單個場站最高給予100萬元建設補貼﹔每年按0.2元/千瓦時給予單個場站最高20萬元運營補貼。申報換電設施補貼的項目須納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范圍,且項目需服務3個及以上汽車品牌。(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吳茜)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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