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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通信息、互認結果 川渝地區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實現“1+1>2”

人民網記者 郭瑩
2024年05月30日11:07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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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重慶兩地交通運輸、司法行政4部門聯合制定的兩項制度性成果《川渝地區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辦法》(簡稱《協作辦法》)和《川渝地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取証規則》(簡稱《取証規則》)正式發布。作為全國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的又一次制度創新,這兩項制度性成果將有助於提升川渝兩地間區域執法協作質效,推動區域間交通運輸執法協作更趨規范化、體系化。

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聯席會現場。吳研研攝

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聯席會現場。吳研研攝

記者了解到,川渝地區是全國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5個試點示范區域之一。過去一年,兩地交通運輸部門積極推動政策制度協同、完善工作機制、深化信息共享、強化協作聯動,創新建立了一批新制度新機制。例如,聚焦“同案不同罰”等執法標准不統一的訴求痛點,兩地交通運輸部門制定發布區域性行政處罰裁量基准,共同推出“五張清單”,對交通運輸領域72項輕微違法行為予以明確。但是,伴隨執法協作實踐的深入推進,管轄規則不清、協作程序不明、結果互認不暢等問題暴露,亟待加快制定出台區域執法協作辦法,明確協作程序,提升協作效能。

此次發布的《協作辦法》和《取証規則》分別由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重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牽頭制定。其中,《協作辦法》對跨區域交通運輸違法行為管轄權、案件移送和違法行為抄告程序、執法協助的形式和程序進行明確界定﹔《取証規則》則規范了川渝地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取証行為,對取証通用規范、証據的概念及種類進行了細化明確。

圖為四川省廣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與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執法協作會。受訪者供圖

四川省廣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與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執法協作會現場。受訪者供圖

廣安地處川渝交接地帶,兩地人員車輛往來頻繁。“兩項制度性成果的發布,讓協同執法更加高效順暢。”廣安交通執法支隊執法監督大隊大隊長王順周認為,兩地交通運輸執法工作結果互認、執法尺度統一,帶來的是“1+1>2”的效果。他說:“比如,跨行政區域超限運輸容易對沿線道路橋梁造成損害,過去信息溝通渠道不暢通,導致兩地交通運輸執法部門處置效率不高。現在,兩地實現了違法車輛信息及時通報、及時處理,還能提前部署規劃超限車輛的安全駛離線路,做到了有備無患。”

跨區域取証也變得更為方便。據王順周介紹,過去,如果發現重慶籍車輛在四川境內發生違章,他們必須赴重慶獲取責任主體資料,輾轉奔波,費時費力。“此次發布的《取証規則》明確要建立川渝跨地區調查取証協作機制,實現了兩地取証標准趨同、程序一致、証據互認。以后如果再發生上述情況,我們可以商請重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所屬綜合執法機構協助調查取証。”

在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法規處副處長李麗看來,兩項制度性成果的頒布,是區域執法協作示范試點的實踐經驗的制度化結果。“行政執法是一項嚴肅的工作,需要明確和統一的規則和程序對其進行支撐。這次出台的兩項制度性成果,聚焦兩地區域執法協作中的程序性和共性的問題,明確了相應規則、執法的程序和步驟,為川渝毗鄰地區有序開展執法協作提供便利。”

“這兩項制度性成果雖然針對川渝地區制定,但它也同樣可以適用於其他區域執法協作的開展。”李麗表示,未來,希望能夠以川渝毗鄰地區的區域執法協作為突破口,推動實現西南地區交通運輸執法一體化。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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