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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音 | 成都溫江網友對自主電梯安裝有疑問 官方詳細回復

2024年04月25日09:26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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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4月25日電 (羅昱)近日,有成都網友對溫江區柳城街辦和社區自主電梯安裝相關工作提出了幾點疑問,涉及業主知情權、電梯型號及質量等。對此,中共成都市溫江區委進行了詳細回復,並表示柳城街辦將持續跟進該棟電梯增設工作,按照程序依法依規推進。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友留言截圖。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友留言截圖。

關於“溫江區柳城街辦和社區是否同上級部門按照程序依法依規,推進自主電梯安裝宣傳工作”的問題,中共成都市溫江區委回復表示,經調查,柳城街辦、屬地社區嚴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成辦規〔2023〕10號)文件依法依規推進自主增設電梯相關工作。該文件屬於公開性文件,可通過網上下載查閱,對文件有疑問需要解讀的可咨詢柳城街辦或屬地社區。

 作為小區業主是否應該有知情權?回復稱,經調查,本單元增設電梯《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動議信息告知表》中的高某某、王某某兩位業主是本單元增設電梯業主代表,負責本單元全體業主增設電梯動議信息告知、增設電梯表決意見等相關工作。兩位業主代表前期已通過相關方式告知增設電梯相關事項。

關於“公示裡弄虛作假偽造簽名”的問題,經調查,兩位業主代表將自己的名字簽在了《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動議信息告知表》一樓業主知悉欄中,並進行了備注。柳城街辦工作人員根據《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動議信息告知表》中“動議通知應兩人以上進行,如果業主拒絕簽字,應由兩人(告知人)在備注欄說明情況簽字”,督促業主代表再次告知及征求本單元全體業主意見,重新規范填寫信息告知表,避免業主之間產生誤解。

關於“社區未進行核實、進行公示”“業主表決意見表未體現同意加裝電梯人數,所涉及的有效通過率不符合要求”的問題,經調查,該單元共12戶業主,總面積為1656平方米,根據增設電梯業主提供申請資料《成都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業主表決意見表》。參與表決為10戶、同意增設電梯為10戶,參與表決面積為1380平方米、同意增設電梯面積為1380平方米,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成辦規〔2023〕10號)關於申請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申請首要條件。該表決意見表已進行了公示。

關於“為什麼在小區裡出現2棟住宅樓4個單元,3個單元加裝不同質量、不同廠家、不同型號電梯”的問題,回復稱,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成辦規〔2023〕10號)責任主體“增設電梯的業主是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實施主體,負責意見統一、資金籌集、設備採購、工程實施、安全管理、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並對增設電梯建設和使用期間的質量安全負責”。因此,業主所在樓棟單元不同,可能選擇不同的電梯品牌。

關於“增設電梯業主未與本人就加裝電梯進行安全告知”的問題,回復表示,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成辦規〔2023〕10號)“實施條件: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必須滿足房屋結構、消防等相關安全要求,不降低原既有住宅安全水平和消防要求﹔責任主體:增設電梯的業主應委托同時具備電梯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作為代理業主,負責工程的組織實施、手續辦理、履行承諾和建設期間的質量安全協調管理”。柳城街辦已督促業主代表在施工前需要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交增設電梯相關技術資料備案批准后才能實施,並做好該棟業主的溝通解釋等工作。另經了解,目前該單元增設電梯因佔用公共區域,正在征求全體業主意見,並未開始實施。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網友留言截圖。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官方回復截圖。

回復還提到,下一步,柳城街辦將持續跟進該棟電梯增設工作,按照程序依法依規推進的同時,做好與居民的溝通協調工作。

(責編:羅昱、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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