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環城生態區綠道騎行管理辦法出爐
最高時速不得大於20公裡
●安全騎行速度提醒標志應按照高風險路段及人流密集區域最高速度不大於15公裡/小時、其他路段最高速度不大於20公裡/小時的原則設置
●在環城生態區綠道內提供共享(含租賃)自行車服務的運營商,應為車輛配備安全頭盔,並確保自行車安全性能良好
●環城生態區綠道上不宜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擺攤設點、放風箏
3月27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獲悉,《成都市環城生態區綠道騎行管理辦法(暫行)》已印發。
《辦法》明確,成都市環城生態區綠道是指成都市環城生態區范圍內的100公裡環形主干綠道及其他綠道,涉及12個區。
設施建設和管護方面,《辦法》要求,綠道管理單位在易發生安全事故風險的路段,應當採取施劃騎行、步行道路分隔線等措施,實現人非分離。同時,在環城生態區綠道沿線出入口、陡坡、長下坡、急轉彎、臨水、視野盲區等必要位置,綠道管理單位應規范設置交通信號燈、監控設備、減速騎行警告標志、安全騎行速度提醒標志、道路標線等交安設施和標識,並確保正常使用。《辦法》提出,安全騎行速度提醒標志應按照高風險路段及人流密集區域最高速度不大於15公裡/小時、其他路段最高速度不大於20公裡/小時的原則設置。
車輛管理方面,《辦法》明確,環城生態區綠道隻允許人行和自行車通行。此外,《辦法》提出,在環城生態區綠道內提供共享(含租賃)自行車服務的運營商,應為車輛配備安全頭盔,並確保自行車安全性能良好。鼓勵共享(含租賃)自行車運營商建立健全騎行保險理賠機制,為用戶購買保險。
行為規范方面,《辦法》明確,騎行人員應靠右側騎行,主動避讓行人。環城生態區綠道上不宜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擺攤設點、放風箏,影響綠道正常通行或危及其他游客安全。(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雷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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