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社會

打車刷單牟利?刷到刑事處罰!

2024年03月29日07:51 | 來源:成都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打車刷單牟利?刷到刑事處罰!

  近日,金牛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利用“打車”平台刷單牟利的詐騙案。

  2020年初至2022年3月期間,被告人陳某亮、廖某經共謀制造虛假訂單從而非法牟利,給被害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其間,被告人江某利用自己和“打車”平台管理員認識的便利條件,多次為陳某亮注冊司機賬號提供幫助。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被告人江某採用和陳某亮、廖某相同的“刷單”手法,編造虛假接單信息,欺騙“打車”平台並獲利。截至2022年3月,陳某亮共計獲利7萬余元,廖某共計獲利4萬余元,江某共計提現獲利2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亮、廖某、江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3名被告人的具體犯罪情節、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到案后的認罪態度,法院對其分別判處一年到三年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罰金六千元至二萬元不等。

  法官表示,近年來,刷單行為越來越普遍,甚至滋生出職業刷客和刷單產業鏈。此類違法行為擾亂了消費者對商品的正常判斷,毀掉了行業信任基礎,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競爭。三名被告人通過虛構訂單、刷單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給被害單位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晨迪) 

(責編:章華維、羅昱)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