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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發文

進一步提升銀行外匯展業能力

2024年01月05日09:4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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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月4日電  (記者邱海峰)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展業辦法》”),推動商業銀行外匯業務流程再造,進一步提升銀行外匯展業能力,營造與高水平開放相適應的制度環境。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春英介紹,近年來,國家外匯局持續深化外匯領域改革開放,跨境貿易與投融資便利化水平穩步提升。但監管中也發現,外匯管理改革落地過程中存在銀行“未盡職審核”或“過度審核”等問題,銀行存在違規展業情況,或影響合規經營主體對外匯便利化政策的微觀感受。為此,《展業辦法》通過構建銀行外匯展業通用框架,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事前、事中、事后各環節銀行展業標准,推動銀行切實履行審核義務。

  具體來看,《展業辦法》推進商業銀行外匯業務流程再造,構建包含事前客戶識別與分類、事中差異化審查、事后監測報告的全流程展業框架,強化事前和事后環節風險責任,打破既往“防風險”對事中環節的路徑依賴,進一步提高銀行外匯業務辦理效率,提升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水平。

  ——事前,要求銀行對客戶開展必要的盡職調查並動態更新,落實銀行“了解客戶”責任。支持銀行結合自身風險管理要求進行客戶分類。

  ——事中,要求銀行根據客戶分類實施差異化審核措施,明確一類客戶可憑指令辦理外匯業務﹔二類客戶由銀行按“風險為本”和“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審查﹔三類客戶由銀行根據風險狀況強化審核措施。

  ——事后,要求銀行建立合規風險監測分析機制,發現外匯風險交易應上報外匯風險交易報告並酌情採取相應管控措施。明確外匯風險交易報告范圍和報告路徑。同時,明確銀行內部管理體系要求,涵蓋組織架構、內控制度、信息系統等方面,推動銀行完善風險防控機制。

  王春英表示,《展業辦法》在優化外匯管理制度供給、營造“越誠信越便利”用匯環境的同時,壓實銀行風險防范責任,實現“既放得開又管得住”。一是客戶盡調更扎實。《展業辦法》進一步明確銀行“了解客戶”義務,推動銀行充分利用自身數據和技術資源,整合信息形成客戶畫像,把好客戶准入關,實現風險早識別、早發現。二是展業資源分配更合理。從試點情況看,各銀行高風險客戶佔比較低,銀行可以有效分配展業資源,在對廣大中低風險客戶提供外匯業務便利化服務的同時,加大對高風險客戶和業務審查力度,有效防控風險。三是事后監測更高效。明確外匯風險交易報告范圍,指導銀行聚焦外匯風險交易特征,依托系統及時回溯篩查,實現精准化風險識別和處置。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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