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權賦能 聚勢發展 《四川天府新區條例》帶來新活力

“這是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以法治引領、保障和服務天府新區規劃建設重要舉措﹔這是發揮國家級新區優勢、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這是強化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的內在要求。”10月1日起,《四川天府新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四川天府新區相關負責人說,《條例》施行,解決了新區管理體制、賦能改革發展、支持先行先試等重大問題。他表示,將已形成的建設公園城市示范區的四川經驗總結提煉上升為地方性法規,為天府新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2014年,四川天府新區獲批為國家級新區,經過9年的建設發展,已由全面建設階段進入建設與管理、提速與增質並重階段的關鍵時期,在四川全省發展大局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一直以來,新區仍存在法定主體地位、行政管理權限、執法主體資格、賦權支持依據不明確等制約新區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亟需出台省級地方性法規解決上述發展難題。
“在2015年,天府新區相關立法工作就開始謀劃了。”談到《條例》立法工作進程,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2015年-2020年,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組織調研論証,開始推進天府新區相關立法工作。
2021年3月,《條例》被列入省政府年度立法計劃重點調研論証項目,明確由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牽頭負責。2022年3月,《條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年度立法計劃制定類項目。期間,天府新區會同省市司法行政部門及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多輪征求相關部門、片區和社會公眾意見后,修改完善草案文本。按照法定程序,《條例》經成都市政府常務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並於2023年7月25日正式通過並公告公布,定於10月1日起施行。
圍繞明確功能定位和發展目標、確立天府新區管理體制、突出公園城市規劃建設、著力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著力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強調對外開放示范引領、關注生態宜居生活品質、優化服務保障及營商環境等方面,《條例》共制定了9章53條,分總則、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科技創新、產業發展、開放合作、生態宜居、服務保障、附則。
四川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認為,相較於其他地方條例,《條例》基於天府新區管理層級多、跨2個地級市、跨成都市多區等現狀,在直管區與非直管區規范詳略得當,公園城市特質貫穿始終,並將科技創新作為專章規定等方面予以創新探索。《條例》重點對直管區涉及的經濟社會管理作出授權規定,明確非直管區經省、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參照行使,並明確天府新區要彰顯公園城市“首提地”使命擔當,在全國率先建立公園城市標准體系。此外,對比其他國家級新區條例,《條例》突出天府新區的科技創新驅動發展和成果轉化,為國家級新區科技創新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伴隨《條例》正式施行,天府新區也將同步公布《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權力清單(第一批)》。該《權力清單》系統梳理了《條例》賦予天府新區管委會有關行政管理職能職權,按法定程序審議和公布權力清單,促進依法行政,提高服務質量,並接受群眾監督。
“明確新區法定主體地位,更有利於發揮國家級新區優勢、促進高質量發展。”天府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解決了困繞新區多年的行政主體、權力來源、行政執法等現實問題。他特別強調,天府新區不是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只是承擔一定的行政管理職能職責,街道辦事處仍然是政府的派出機關,由新區管委會管理。他說,《條例》的出台,有利於整個天府新區形成合力,有利於省市進一步放權賦能、聚勢發展,有利於新區解開思想負擔,大膽創新創業,激發生產生活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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