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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3年08月03日08:02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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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

  近日,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縣城是城鎮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鄉融合發展的關鍵支撐。為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三次全會部署,深入實施“四化同步、城鄉融合、五區共興”發展戰略,把加快城鎮化步伐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尊重縣城發展規律,統籌縣城生產、生活、生態、安全需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補齊縣城城鎮化短板弱項,更好滿足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需求和縣城居民生產生活需要,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協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5年,縣城產業發展更具活力、公共服務供給更加均衡、市政設施更加完備、人居環境更加優美,人口集聚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縣城常住人口持續增加、縣域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不斷提升,建成一批特色鮮明、富有活力、宜居宜業的現代化縣城。再經過一個時期努力,縣城經濟實力大幅躍升、綜合承載能力明顯提高、生活品質顯著改善,帶動縣域經濟發展、促進城鎮體系完善、支撐城鄉融合發展作用進一步彰顯,建成一批全國新型城鎮化標杆縣城。

  二、分類引導縣城發展方向

  (一)加快發展大城市周邊縣城。支持位於城市化地區,納入成都都市圈、重慶都市圈范圍,以及鄰近綿陽、南充、宜賓、瀘州等大城市中心城區的縣城,探索與中心城區一體發展的有效路徑,重點推進交通設施互聯互通、主導產業鏈式配套、公共服務便利共享,更好承接優勢產業轉移和人口遷移,加快形成產業生態圈、優質生活圈、交通通勤圈,發展成為與鄰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補、產業配套的衛星縣城。

  (二)積極培育專業功能縣城。支持位於城市化地區的縣城發揮資源稟賦獨特、區位條件較好的優勢,培育發展特色經濟和支柱產業,重點推動產業專業化、集群式發展,加強產業平台建設、完善配套設施,力爭在細分行業領域打造具有競爭力和知名度的縣域品牌,發展成為優勢特色明顯、主導產業突出的專業功能縣城。

  (三)合理發展農產品主產區縣城。支持位於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發揮特色農產品產地優勢,探索“種養殖在鄉村、加工配送在縣城”有效模式,就近就地做優做強特色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把產業鏈主體留在縣城,建設現代農業產業集群、現代農業園區,發展成為農村二三產業集聚、現代農業高質高效的農產品主產區縣城。

  (四)有序發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支持位於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縣城發揮綠色特色資源優勢,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重點發展文化旅游、清潔能源等適宜產業,創新生態系統綜合治理機制,增強縣城公共服務能力和環境承載力,有序承接高海拔、環境惡劣地區人口和生態地區超載人口轉移,發展成為守護生態安全、供給優質生態產品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

  三、實施縣城特色優勢產業培育行動

  (五)培育壯大主導產業。堅持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宜游則游,用好用足省級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實施縣域百億主導產業培育行動,差異化配置要素資源,梯度培育縣域千億、百億、十億產業集群。重點發展比較優勢明顯、帶動能力強、就業容量大的傳統優勢產業,積極有序承接制造業轉移,建設先進材料、能源化工、汽車配件、醫藥健康產業基地和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集中承載區。做好“土特產”大文章,實施農產品精深加工提升行動,依托新型工業化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建設“川字號”農產品加工園區和優勢特色產業基地,發展現代農業種業、先進適用農機裝備,壯大農資供應、倉儲物流、農技服務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展文化體驗、休閑農業、民宿經濟、健康養老等文化旅游產業。

  (六)優化提升產業發展平台。推進產業向園區集中,實施開發區(園區)“提擴培引”工程,推動開發區(園區)提檔升級、創新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布局優化調整和擴容發展,提高畝均效益。加快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實施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排頭兵”工程。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城建設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和農民工返鄉創業園,打造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推進開發區(園區)與所在縣城構建一體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統籌布局建設公共交通、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等設施,促進產城融合型園區提升品質、向城市綜合功能區升級。推行定制式、訂單式標准廠房開發模式。

  (七)完善商貿和消費基礎設施。推進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改造提升商貿中心、大中型超市、商業步行街、批發市場,推進農貿市場達標改造,支持有條件的縣城建設商業綜合體,完善社區、街區便民消費服務設施,打造多元消費場景。推動天府旅游名縣加快建設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務中心、旅游道路、旅游廁所等設施。發展縣城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專業市場,打造工業品和農產品分撥中轉地。深入開展“交商郵”合作,推動交通運輸、郵政快遞、商貿供銷、電商平台等融合發展,推廣統倉共配,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建設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生鮮食品低溫加工處理中心和預制菜加工基地。

  四、實施縣城基礎設施建設行動

  (八)構筑道路交通網絡。實施縣城道路提質增效工程,打通“斷頭路”,拓寬“瓶頸路”。支持有條件的縣城完善慢行交通系統。開展縣城道路照明盲點暗區整治和節能改造。推進縣城配建停車場、路側停車設施升級改造和停車信息平台建設,有效保障縣城基本停車需求。推動新建居住小區預留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鼓勵在已建停車場(庫)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完善城際高速公路,優化國省干線公路等級結構,推進縣城市政道路與鐵路站場、高速公路、干線公路高效銜接。合理加密區域中心城市、重要節點城市與縣城間快速公路通道,深化城際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優化城際公交路線,推動各縣(市)建成等級公路客運站。

  (九)健全市政管網和防洪排澇設施。因地制宜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更新改造材質落后、使用年限長、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給排水等各類市政管網,加快燃氣信息化監管能力建設。構建堅強輸配電網,支持有條件的縣城推動必要的路面電網及通信網架空線入地。實施城市內澇治理三年攻堅行動,拓展滯蓄空間、暢通河湖水系,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的排水防澇工程體系,逐步消除嚴重易澇積水區段。新建或改造防洪堤岸、河道閘門、截洪溝等設施,避免外洪進入縣城。

  (十)完善防災減災設施。實施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移民搬遷等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消除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加強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設施建設和維護,推進基層消防力量和公共建筑消防設施達標建設。推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提升體育場館、休閑廣場、公園綠地等開敞空間平災轉換能力。完善供水、供電、通信等城市生命線備用設施。

  (十一)推進縣城有機更新。鼓勵縣城開展城市體檢,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支持縣城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因地制宜改造一批老舊廠區、大型老舊街區和城中村。推進智慧平安小區建設,以社區為基本單元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加強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互聯網與政務服務、社區服務深度融合。

  五、實施縣城公共服務供給優化行動

  (十二)優化教育體育文化服務。繼續開展教育補短板行動,新建、改擴建一批義務教育學校,全面消除中小學“大班額”現象。開展“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工程,建設高水平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或產業學院。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擴大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和參加升學考試政策,保障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優化公共文化體育服務設施布局,完善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服務設施。建強用好縣級融媒體中心。

  (十三)加大醫療衛生供給。提升縣級醫院(含中醫院)綜合能力,支持符合條件的縣級醫院創建三甲、三乙醫院。支持有條件的縣(市)設置急救分中心,完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設施設備,推動縣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建盡建。加強縣級疾控中心、縣級傳染病科和傳染病區建設。支持大中城市三甲醫院與薄弱縣級醫院建立對口幫扶、巡回醫療和遠程醫療機制。

  (十四)發展養老托育服務。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提升公辦養老機構服務能力,鼓勵發展普惠型民辦養老機構,提高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建設居家社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建設縣級失能老人養護院,推動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設醫養服務中心,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醫、康、護、養服務。推進公共設施和居住小區適老化適幼化改造。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完善殘疾人康復托養專業化設施,將符合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納入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

  六、實施縣城人居環境質量提升行動

  (十五)傳承延續歷史文脈。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傳承保護優秀地名文化。加強歷史文化和革命文物保護傳承,活化利用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深度挖掘縣城文化特質,打造傳統節慶品牌,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縣城建設,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標識。嚴禁隨意拆除老建筑、遷移砍伐老樹,嚴禁侵佔風景名勝區內土地。

  (十六)打造藍綠生態空間。加強縣城自然山水風貌格局保護,推進縣城生態修復,創建一批國家園林城市,加快建設省級生態園林城市(縣城)。合理布局縣城綠心、綠廊、綠環,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加強河道、湖泊等濕地生態和水環境修復,建設沿河兩岸生態廊道。實施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加強黑臭水體治理,增強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

  (十七)推進生產生活低碳化。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引導分布式能源發展。推進產業園區綠色化、循環化改造,推動工業領域低碳工藝革新,推廣綠色建材。鼓勵綠色施工、綠色出行、綠色消費,發展綠色金融。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分類處理系統,因地制宜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安全規范處置縣域醫療廢棄物,優化危險廢棄物收集和利用處置設施布局。

  七、實施縣城輻射帶動鄉村促進行動

  (十八)推進縣城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以片區為單元編制實施鄉村國土空間規劃,推動重要市政公用設施布局向城郊及中心鎮延伸,培育省級百強中心鎮,支持有條件的中心鎮發展成為縣域副中心,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投建運管機制。推進鄉村路網與交通網主骨架高效銜接,實施農村公路加密補網工程和鄉村運輸“金通工程”。開展鄉村水務百縣建設行動,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設安全可靠的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支持有條件的縣(市)推進城鄉供水供氣一體化。實施數字鄉村發展行動,推進光纖寬帶、應急廣播縣域全覆蓋。建設“四川科技興村在線”縣級平台,推進鎮村服務驛站建設。完善縣鄉村三級商貿物流配送體系,建設重點鄉鎮商貿流通節點和建制村物流服務點。

  (十九)推進縣城公共服務向鄉村覆蓋。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准統一、制度並軌。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統籌教師編制配置和跨區調整,改善城鄉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鼓勵縣級醫院與鄉鎮衛生院建立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優化配置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資源,改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條件,依托中心鎮規劃建設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打造“30分鐘健康服務圈”。健全縣鄉村銜接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規劃建設一批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型升級一批鄉鎮敬老院,打造一批村級互助養老服務點。理順農村養老服務管理機制,逐步實施公辦養老機構縣級直管。加強基層未成年人保護陣地建設,提高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覆蓋率。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將“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延伸到村(社區)便民服務站。

  (二十)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構建防止返貧常態化監測幫扶體系,將符合條件的農戶及時納入監測對象,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實施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強基提質行動,培育一批農業產業園區、幫扶車間、致富車間,動態實現有勞動力的搬遷家庭至少1人就業。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快補齊發展短板。深入推進東西部協作、省內對口幫扶、定點幫扶和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工作。持續推動脫貧地區產業發展,逐年提高中央銜接資金用於產業發展的比例,推廣“天府鄉村”公益品牌,用好以工代賑政策,完善幫扶產業項目聯農帶農機制,促進脫貧群眾持續增收。建設一批科技助力鄉村振興先行村、省級星創天地,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建設科技特派員服務團。

  八、強化縣城建設政策保障

  (二十一)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全面落實取消縣城落戶限制政策,確保穩定就業生活的外來人口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落戶一視同仁。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挂鉤、由常住地供給的機制,確保新落戶人口與縣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等非戶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醫療、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合理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參加養老保險,逐步實現應保盡保。因城施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公租房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政策,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政策,獎勵資金分配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規模大、新增落戶多、基本公共服務成本高的地區傾斜。建立健全市縣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挂鉤機制,專項安排與進城落戶人口數量相適應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持續開展農民工勞務品牌培訓和返鄉創業培訓,完善職業技能培訓政策,暢通培訓補貼直達企業和培訓者渠道。

  (二十二)健全多元可持續的投融資政策。縣城公益性項目建設實行政府投資為主、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加強財政資金投入,符合條件的公益性項目可通過省級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予以支持。對經營性項目和准公益性項目,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引導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長期資金增加配置。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嚴格控制高風險地區新增舉債規模。鼓勵社會資金投向縣城建設,盤活國有存量優質資產,支持發展股權融資,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資產支持証券等模式,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鼓勵中央在川企業、省屬國有企業等參與縣城建設。支持政府融資平台依法依規推進市場化轉型,打造競爭力強的地方投資運營主體。鼓勵按市場化方式設立城鎮化發展基金。

  (二十三)優化建設用地集約高效利用政策。完善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約束機制,推進盤活存量與下達增量相挂鉤。深入開展工業用地“標准地”改革,鼓勵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推行“畝均論英雄”考核評價,提高現有工業用地容積率和單位用地面積產出率。探索土地兼容復合利用,適度提高混合用地供給比例。探索建設用地地表、地下、地上分設使用權。穩妥開發低丘緩坡地。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經批准的試點區域,審慎穩妥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

  九、組織實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發揮各級黨組織作用,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工作體系。發揮省新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省發展改革委會同各成員單位,強化政策保障、統籌協調,扎實推動示范試點縣城重點發展。各市(州)、縣(市)要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

  (二十五)強化規劃引領。深入實施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及國土空間規劃,結合功能定位、比較優勢、發展條件,分類推進大城市周邊縣城、專業功能縣城、農產品主產區縣城、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建設,兼顧人口流失縣城,堅持缺什麼補什麼,精准補短板強弱項,提升縣城發展質量。堅持規劃引領項目、項目拉動投資,科學謀劃儲備建設項目,簡化審批程序,扎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實施一批。

  (二十六)開展示范試點。合理把握縣城建設時序、節奏和步驟。深化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工作,開展省級試點,創新政策支撐機制和項目投資運營模式,以“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推動建設任務落實。總結推廣示范試點經驗,有序推動其他縣城建設,形成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有效路徑。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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