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多多!《四川省旅游條例(修訂)》審議通過
7月25日,《四川省旅游條例(修訂)》(以下簡稱《條例》)在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並將於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圍繞文旅融合、新業態、促發展等方面做出了針對性調整,旨在為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的旅游需求,增強四川旅游吸引力和巴蜀文化影響力,打造國際范、中國味、巴蜀韻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有哪些新變化?據介紹,《條例》包括總則、旅游規劃與資源保護、旅游促進與發展、旅游安全、規范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共七章八十五條。按照“體現四川特色,服務四川發展”原則,有針對性地對體例結構和內容進行了修訂,主要體現在:結合相關上位法中的規定,刪除了旅游者、旅游經營、旅游服務合同、旅游糾紛處理等規定,僅就個別重點內容進行強化,同時因省級旅游度假區審批、導游年檢等相關規范性文件廢止,刪除了原條文相關規定。
為何要進行修訂?據了解,《四川省旅游條例》自2006年立法后,僅於2012年進行過一次修訂,與國家《旅游法》及關聯法規修訂節奏不一致。在新時期實現四川旅游新跨越,需要有堅強的法治保障,適時對《四川省旅游條例》進行修訂有利於維護法制的統一性,有利於推動四川旅游業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四川省旅游業產業規模、旅游業態、市場環境、驅動方式、服務需求等均發生了顯著變化,旅游業面臨新的形勢,呈現出了新的發展趨勢,出現了民宿、網約房、研學旅游、文創產品等新業態、新場景、新模式。同時,四川省旅游業發展中也形成了很多經驗做法,適時對《條例》進行修訂勢在必行。
本次修訂有何亮點特色?據介紹,本次《四川省旅游條例》的修訂具有濃郁“川味”,相關條文與四川旅游發展實際結合緊密。在旅游規劃方面主動銜接融入國土空間規劃方面創新突破,為實現國土空間規劃“一張藍圖繪到底”貢獻了旅游作為和擔當,更是從立法角度確立了旅游規劃的定位。《條例》還結合四川旅游發展實際,提出鼓勵和支持發展旅游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推進旅游業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融合發展,推動休閑度假與觀光旅游共同發展。
此外,本次《四川省旅游條例》修訂新增的旅游服務設施、景區基礎設施、旅游咨詢服務、旅游商品購物區、旅游廁所、停車場與上下客站點、臨時停車點設置以及鼓勵景區設置洗手台、直飲水設備等具體規定也是一大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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