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進一步加強預防和化解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工作
從源頭入手出硬招 發現一筆解決一筆
前置條件
●把落實建設資金來源作為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開工許可等相關審批程序的前置條件﹔把落實政府採購資金來源作為開展政府採購活動的前置條件
強化監督
●把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情況納入專項資金、政府債務、績效管理等相關監督范圍,及時發現拖欠賬款問題
逗硬措施
●明確逗硬地方政府懲戒、預算單位懲戒、管理企業懲戒等具體措施,以負面懲戒遏制拖欠,督促責任落實
近日,財政廳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預防和化解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工作措施》,亮出嚴格規范管理、強化監督檢查、逗硬懲戒措施等硬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預防和化解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財政部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金融、文化企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
“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發現一筆就要核實一筆、解決一筆。”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民營經濟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要通過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提振民營企業發展和投資信心,激發民營資本投資活力,為全力以赴拼經濟、搞建設,堅定不移推動高質量發展增添動力。
量入為出
項目、採購必須落實資金來源
“預防拖欠民營企業賬款,要從源頭入手,量入為出。”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出台的工作措施首先突出此方面內容,明確要求嚴格項目預算管理、規范政府採購管理。
把落實建設資金來源作為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開工許可等相關審批程序的前置條件,督促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項目建設進度撥付資金﹔把落實政府採購資金來源作為開展政府採購活動的前置條件,嚴禁無預算、超預算開展政府採購,嚴格按照採購合同約定及時向民營企業支付採購資金。
去年下半年,針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省政協開展了一次監督性調研。調研顯示,反映拖欠款項時間較長且數額較大的,集中在建筑工程、裝備制造、建材生產、能源開發領域。分析發現,此前出現的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現象,往往是由於兩個“前置條件”被突破,有的地方和單位為了搶工期、趕進度,推動項目強行上馬、採購超出預算,最終無力支付合同價款,無法及時結算清償。
“隻要嚴格規范管理,資金來源明確、保障充足,就不應該出現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情況。”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項目預算和政府採購的管理機關,財政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堅持把好兩個“前置條件”,遏制新增拖欠民營企業賬款。
主動出擊
強化財政監督檢查、及時提醒整改
遭遇拖欠賬款問題,民營企業如何反映?此前,國家和我省均開放了受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投訴舉報的渠道。此次出台的工作措施明確,財政部門將安排專項預算,保障投訴受理、線索核查、投訴辦理等工作開展,確保“有訴必應”。
“真正的難點是不少企業害怕打擊報復,不敢投訴、不願投訴。”一位剛討回裝飾工程款的民營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考慮以后還要合作,他沒有選擇投訴,只是反復上門溝通解決。
對此,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將立足自身職責定位,發揮專業所長,把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情況納入專項資金、政府債務、績效管理等相關監督范圍,及時發現拖欠賬款問題,“這樣的監督將成為常態,融入財政部門的日常監督工作。”
在定期開展的財政監督檢查工作中,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重點和突出問題也被納入其中,財政部門將強化監督問責、通報曝光典型案例。“既要及時發現問題,更要及時督促整改。”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將納入台賬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發函提醒,督促制定還款計劃、細化還款時限和資金來源,同時密切跟蹤還款進度,確保按時付款。
嚴格逗硬
以負面懲戒遏制拖欠督促落實
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出台的工作措施明確逗硬地方政府懲戒、預算單位懲戒、管理企業懲戒等具體措施,以負面懲戒遏制拖欠,督促責任落實。
對地方政府來說,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將影響財政大盤子。例如,對經認定不及時支付款項的地方政府,在還款完成前,限制申報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相反,對及時主動清還欠款,但短期內庫款緊張的地方政府,省級財政可加快資金調度予以支持。
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則可能受到“三公”經費、公務出行標准、出國出境審批、津貼補貼標准等方面的限制措施。同時,對未按期還款的機關、事業單位,各級財政部門還可能扣減或調整預算用於支付款項,甚至統籌以后年度預算安排用於還款。
針對財政部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金融、文化企業,懲戒主要體現在考核當中。對經認定不及時支付款項的,在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中作為相關指標利潤測算的扣減因素,將直接影響企業負責人的績效評價和收入。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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