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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提高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

2023年01月02日07:37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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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成都提高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

  記者1月1日從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關於調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布,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對已備案的租賃住房和無備案的租賃住房,均提高了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根據《通知》,已備案的市場性租賃住房中,租住住房位於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16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36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4.32萬元。

  租住住房位於郊區新城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4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88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該套住房每年累計租賃提取總額不超過4.32萬元。除此之外,已備案的政策性租賃住房,提取金額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

  記者了解到,對於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2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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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主要調整了哪些內容?

  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為進一步減輕繳存人支付房租的經濟壓力,對已備案的租賃住房和無備案的租賃住房,均提高了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增強政策精准度。根據成都房屋租賃市場實際,將租賃住房分為市場性租賃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其中,針對市場性租賃住房,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針對政策性租賃住房提取,明確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

  調整區域對應方式。結合成都城市空間結構調整的新情況,將原來按圈層劃分租房提取額度調整為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對應一檔額度,郊區新城對應另一檔額度。

  如何提取租賃住房公積金?

  為更好地滿足租房群體不同的房租支付方式需求,進一步明確繳存人租房提取業務辦理頻次,繳存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可自由選擇按月提或按季申請辦理業務。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黃雪鬆)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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