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成都

成都“春雷行動2022”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2022年04月22日07:28 | 來源:成都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春雷行動2022”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了為期100天的“春雷行動2022”,突出重點民生領域,回應群眾利益關切,累計查辦各類違法案件6480件、罰沒13362.9萬元,移送司法機關並經司法機關立案64件,行動取得顯著成果……昨日,成都市“春雷行動2022”執法行動新聞發布會暨“鐵拳”行動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展現進展成效,並公布了成都市“春雷行動2022”十大典型案例。

  此外,記者從會上獲悉,目前,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已經啟動,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繼續查辦一批有影響力的大要案件,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滿意度。

  案例節選

  四川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案

  2021年9月13日,新津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四川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儲存的牛油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雇佣工人正在將生產日期為2020年9月20日的牛油紙質外包裝進行拆封,重新貼上生產日期為2021年8月25日的標簽。

  該公司涉嫌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執法人員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涉案牛油自入庫之日起至案發之日止一直儲存於冷鏈庫房,尚未出庫,當事人未取得違法所得。

  處理結果:當事人虛假標注牛油的生產日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屬於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新津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牛油441.92噸、罰款3314.4萬元的行政處罰。

  邛崍市某加油站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案件

  2021年12月23日,邛崍市市場監管局收到成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經抽樣檢驗,邛崍市某加油站的車用柴油閃點(閉口)項目不符合GB 19147-2016《車用柴油》標准,判定為不合格,邛崍市市場監管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於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21日,銷售不合格批次的車用柴油12985.31升,貨值金額92266.99元,違法所得83408.58元。

  處理結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要求的工業產品”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相關規定,邛崍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合格的車用柴油、沒收違法所得83408.58元、罰款12萬元的處罰決定。(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王靜宇)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