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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公參民”學校轉公指南

2022年04月18日08:39 |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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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學籍變更、重新劃片…… 成都出台“公參民”學校轉公指南

  日前,成都市教育局、中共成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成都市民政局聯合印發《成都市“公參民”學校轉設公辦學校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就全市“公參民學校”如何轉設公辦學校的具體流程和操作細則等進行了明確。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工作指南》中提到了諸多在轉設過程中值得關注的細節。

  ●改制學校將同步辦理登記和注銷手續

  根據《工作指南》,經屬地政府批復或會議決議,同意符合條件的“公參民”學校改制為公辦學校(以下簡稱“改制學校”),移交屬地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具體轉設流程分三步:第一步開展風險評估,即教育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要求,開展社會穩定風險及輿情風險評估,制定預案,報屬地政法部門和市教育局備案。第二步通過改制決議,改制學校召開理事會,通過改制決議並成立清算組。第三步分類登記/注銷,根據改制學校登記機關不同,同步辦理登記和注銷手續。

  ●教職工將確保勞動關系、社保、公積金的連續性

  教育主管部門將根據“民轉公”學校所在片區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劃定招生區域,納入直屬公辦學校招生流程﹔同時為改制學校在校學生辦理學籍變更手續。

  教職工將與改制學校終止勞動關系,與“民轉公”學校簽署勞動(勞務)合同,確保教職工勞動關系、社保、公積金的連續性。教育主管部門還將協助改制學校轉移黨組織隸屬關系、啟動基層黨組織換屆改選工作。

  ●改制學校將足額預留蓋有學校印戳的畢業証書

  民辦非企業單位如何注銷?《工作指南》明確,首先將組織財務清算,舉辦者未繳足開辦資金的,應在清算前補足。改制公告期滿(6個月以上)后,向屬地教育審批部門提交終止辦學申請、《財務清算專項審計報告》,上繳許可証正、副本。

  改制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屬地教育審批部門批復終止辦學后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提交《注銷登記申請書》、終止辦學批復、理事會會議紀要等辦理注銷登記,上繳《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証書》正、副本。改制學校足額預留蓋有學校印戳的畢業証書和在校學生檔案資料后,到原登記機關及具有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証的企業銷毀印章。

  (成都商報記者 張瑾 許雯)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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