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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114項省級事項調整由成都等8市實施

2021年11月28日08:47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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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114項省級事項調整由8個市實施

  賦權8市:成都、瀘州、德陽、綿陽、樂山、南充、宜賓、達州

  所涉事項:行政權力事項103項,公共服務事項3項,其他經濟和社會職權事項8項

  12月1日起,我省19個領域114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將調整由成都市及7個區域中心城市實施。這是11月24日記者從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辦公室獲悉的。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省市兩級政府職能配置,充分發揮成都市和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達州市的區位優勢和引領帶動作用,加快構建區域發展新格局,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省政府決定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成都市及7個區域中心城市實施。

  此次調整的114項省級行政職權事項涉及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等19個領域。其中,行政權力事項103項(行政許可56項、行政處罰31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裁決1項、行政征收1項、行政檢查6項、其他行政權力6項)﹔公共服務事項3項﹔其他經濟和社會職權事項8項。

  “相比省外,我省賦權事項具有行權佔比更高、賦權領域更廣、賦權范圍更大等三大特點。”該推進協調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從賦權方式來看,下放20項,委托91項,既下放又委托3項(指一項行政權力下有若干子項,部分子項下放,部分子項委托的情形)﹔從賦權對象來看,立足各市不同發展定位和比較優勢,向成都市賦權107項,瀘州市95項,德陽市91項,綿陽市93項,樂山市90項,南充市91項,達州市90項,宜賓市88項。

  這位負責人表示,通過賦予省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更寬泛的行政管理權限,促進當地自主編制、規劃和實施更多適合自身發展的項目,從而發揮比較優勢、主動搶佔機遇,同時先行先試、總結經驗,以點帶面帶動其他城市發展。(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鬆)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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