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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介紹《規定》亮點

提高基層官兵及其家屬醫療保障水平

2021年11月26日07:0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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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11月25日電  (記者劉博通)國防部25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國防部新聞局局長、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就《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醫療待遇保障暫行規定》相關政策答記者問,並介紹其中亮點。

  吳謙說,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醫療待遇保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緊盯改革急需、備戰急用、官兵急盼,在保障對象上堅持官兵至上,盡最大可能維護軍人家庭健康權益﹔在組織實施上堅持優勢互補,建立完善便捷優質的軍地就醫保障路徑﹔在政策設計上堅持積極穩妥,結合軍隊醫療保障能力實際,科學設計醫療待遇保障制度﹔在待遇水平上堅持體系平衡,統籌設計不同類型保障對象醫療待遇,切實提升軍人獲得感榮譽感,充分體現軍人職業尊崇。

  吳謙介紹,《規定》共8章43條,主要內容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提高基層官兵及其家屬醫療保障水平。明確駐高原、海島等遠離軍隊醫療機構單位的軍人及其隨隊生活的配偶、18周歲以下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到駐地公立醫療機構就醫。

  二是提升官兵普惠醫療保障質量。健全軍內無障礙醫療保障機制,全面實行門急診就醫全軍醫院和派駐門診醫療機構“一卡通”,優化住院轉診路徑﹔提高藥品和醫用耗材保障水平,藥品范圍統一按照駐地省級職工醫保政策標准執行,醫用耗材在規定限額內的部分予以免費﹔完善跨軍地就醫機制,明確因急性傷病、外出患病、疑難危重疾病等情況可就近就便到具備救治能力的地方公立醫療機構就醫。

  三是擴大官兵家屬軍隊醫療保障范圍。實現官兵家屬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免費或者優惠,18周歲以下子女和持軍人保障卡的軍人配偶直接減免費用﹔持社會保障卡的軍人配偶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經醫保結算並扣除完全自費部分后,剩余醫療費用予以免收﹔軍官、軍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經醫保結算並扣除完全自費部分后,門急診和住院費用予以優惠。

  四是規范軍隊醫療保障工作制度。按照集約高效原則,明確軍隊應保障的診療項目、藥品和醫用耗材范圍,建立考核激勵和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明確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義務。

  吳謙表示,全軍官兵一定時刻牢記習主席和中央軍委的關懷厚愛,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面提高履行使命任務能力,邁向新征程、建功新時代。


  《 人民日報 》( 2021年11月26日 10 版)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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