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市州

5歲女孩成“事實孤兒” 攀枝花發首份督促監護令

2021年11月01日07:56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小字號
原標題:5歲女孩成“事實孤兒” 攀枝花發首份督促監護令

  接到“督促監護令”后,馮某某趕回攀枝花接孩子

  10月28日,四川成都某幼兒園內,小英和大班的同學們一起快樂地學習、玩耍,活潑開朗的天性顯露無疑。放學回家后,有父親的陪伴,有家人的關心、照顧,這種普通人家的幸福生活,對小英來說卻是來之不易的。

  此前,因父母離異,小英跟著媽媽生活。后來,媽媽患上精神類疾病,並逐漸發展到行為不受控制,被送醫治療。年僅5歲的小英無人照顧,在攀枝花市東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的幫助下被送入福利院,成為一名“事實孤兒”。在福利院這個大家庭裡,有老師的關愛,有同玩的伙伴,但在小英心裡,爸爸媽媽的關愛卻一直缺位著。

  變化,來自於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發出的一份“督促監護令”,這也是該市第一份“督促監護令”……

  成為“事實孤兒”

  媽媽離婚后患精神疾病 5歲女孩被送往福利院

  小英是馮某某與殷某某的婚生女,2018年父母離婚后,小英跟著媽媽殷某某在攀枝花生活。爸爸馮某某去了成都,但未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撫養義務。

  離婚后的殷某某患上精神疾病,后來越來越嚴重,行為不受控制,被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確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再無能力履行對女兒的監護職責。

  獲悉相關情況后,2021年1月,東區相關部門協作,將殷某某強制送醫,5歲的小英被送入福利院照顧,上幼兒園中班。於是,原本該在父母懷裡撒嬌、不是孤兒的小英,卻隻能“孤身”住在福利院裡。

  雖然有叔叔阿姨的關愛,有同齡哥哥姐姐的陪伴,但在小英心裡,爸爸媽媽的位置卻一直空著。

  發出“督促監護令”

  以司法的途徑喚醒“沉睡”的父愛

  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辦理一起民事支持起訴案件時,發現了“事實孤兒”小英。

  “父母的缺位,極易影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辦理案件的檢察官介紹,為推動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護“防線”,更好實現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從今年6月1日起,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開展“督促監護令”工作,推動解決家庭監護不力這個難點問題,促進落實家庭保護責任。“作為小英的父親,馮某某為當然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

  小英問題的破解,“督促監護令”成為了關鍵。檢察官們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深入走訪、審查案件,做好每一樣准備工作,嘗試以司法的途徑喚醒“沉睡”的父愛。

  “請你切實履行監護職責,用心呵護孩子的健康成長,努力修補多年未親自撫養所產生的情感裂痕……”8月底,攀枝花市第一份“督促監護令”發出,接收方正是小英的爸爸馮某某。

  “督促監護令”發出之后

  回家,並不是完結

  檢察官將追蹤孩子成長

  接到“督促監護令”后,馮某某從成都趕回攀枝花。在法院和檢察院的共同努力下,馮某某同意把小英接到身邊撫養並自願接受調解。今年8月底,在福利院待了8個月的小英跟著爸爸來到了成都。

  回家,並不是完結。

  在成都,小英生活得好不好?父親有沒有履行義務?這是辦案檢察官們擔心的后續問題。因為距離等因素限制,小英生活的后續追蹤,檢察官以電話訪問為主。同時,東區檢察院將委托監護人住所地檢察機關會同當地居委會,對監護人履行監護情況進行幫助、考察。

  電話中,馮某某保証會好好地照顧小英。檢察官也獲悉小英上幼兒園大班了,很適應成都的生活,性格很開朗,心情很好,也很想念福利院的老師和哥哥姐姐們,還說以后有機會要回攀枝花看看這些不是親人的“親人”。

  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分管副檢察長程林表示,今后將結合辦案,強化對監護權的監督和干預,督促、引導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職責,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據悉,11月份,東區檢察院將陸續發出兩份“督促監護令”,喚醒沉睡的父愛母愛。(羅本平 張仟林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攝影報道)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