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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屠宰生豬?成都公布農村假冒偽劣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

2021年10月29日17:38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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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查處葉某貴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案。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供圖
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查處葉某貴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案。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供圖

人民網成都10月29日電 (趙祖樂)今日,據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消息,自2020年12月成都市開展農村假冒偽劣專項執法行動以來,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等五部門切實加強對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相關問題的治理,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違法違規行為,共立案查處相關案件5187件,查扣違法食品107噸,罰款3957萬余元,其中案值50萬元以上案件7件、移送公安機關54件。

日前,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農業農村局(供銷合作社)公布了農村假冒偽劣專項執法行動十大典型案例。作為豬肉加工過程中的重要一環,生豬屠宰直接影響到肉品的有序流通和食用安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與生豬屠宰相關的案例便有2起。具體如下:

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查處葉某貴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案

今年4月20日凌晨3點,成都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位於郫都區唐某鎮原建豐村8組34號一處農房內正在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當事人葉某貴正在租用的農房內從事生豬屠宰活動(房主楊某林,已另案處理),非法屠宰現場有21頭生豬和死豬(淨重3100公斤,貨值7萬元左右),且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証。當事人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因已達到非法經營罪立案標准,此案於2021年6月17日移送至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公安機關於7月1日立案。

成都市都江堰市農業農村局查處王某華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案

今年1月17日,成都市都江堰市農業農村局接群眾舉報,反映都江堰市聚源鎮迎祥村有人私自屠宰生豬。1月18日凌晨2時許,都江堰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隨即進行現場調查。經查,位於都江堰市聚源鎮原迎祥村1組一場所內正在從事生豬屠宰活動(1頭淨重130公斤生豬且已屠宰,用於銷售),且該場所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証。當事人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6月9日,都江堰市農業農村局依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當事人王某華作出沒收生豬產品130千克、屠宰刀具3把、刮毛刀3把、鐵鉤17個,並處罰款2.002萬元的行政處罰。

(責編:羅昱、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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