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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嘗盡6類制裁 失信5年終還錢

2021年10月12日07:49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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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老賴嘗盡6類制裁 失信5年終還錢

  “我還錢,我還錢,不還錢就走投無路了。”今年初,刑滿釋放后不久的葉某在處處碰壁,嘗盡法院6大執行制裁后,終於配合法院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變賣,還上了賴了5年也沒有賴掉,還搭上兩年刑期的欠債。

  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人名單、凍結財產、限制出境、房產拍賣、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這6類一個比一個嚴厲的制裁,一般的老賴,最多經歷過其中一個或兩三個。但葉某,竟把以上6種類型的法律制裁都嘗了個遍!

  2016年5月,成都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葉某等侵害山特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事實成立,葉某等應當連帶賠償640萬元。葉某不服提起上訴,該判決經二審,於2017年4月由省高院判決維持原判。照理案件終審敗訴,葉某應該還錢了,可他就是不還,還揚言“隨便你們把我咋樣都無所謂”。

  山特公司沒有辦法,2017年7月向成都中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在執行過程中,葉某拒絕申報名下財產,也不配合法院調查,同時,他悄悄開始陸續處理名下資產。

  葉某欠錢賴賬是成都法院執行部門的重點案件之一。得知葉某的行為后,成都中院立刻對葉某採取限制消費、納入失信名單、查封凍結財產等措施。按照規定,葉某不能乘坐飛機,不能到星級酒店消費,不能在金融機構貸款,子女不能在私立學校就讀等。有了以上的限制,很多老賴一般都會基於生活生產不方便主動還錢,然而頑固的葉某寧可忍受種種不便,還是不還錢,態度堅決。

  此后,根據他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行為,成都中院採取了進一步措施,依法以涉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葉某被限制出境。

  2018年8月,葉某因涉嫌拒執罪被公安機關抓獲羈押。2018年9月,法院判決葉某犯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葉某不服提起上訴。2018年12月,二審維持原判。幾年過去了,葉某還在賴。2019年4月,成都中院依法將葉某的房產拍賣處置,但因騰退問題阻礙了拍賣進程。

  2020年8月,葉某刑滿釋放的當天,法院再次前來敦促:“再不還錢,是還要寸步難行嗎?要不要試試?法律還能更強硬。”

  本以為坐牢可以賴掉欠債的葉某終於意識到不還錢當老賴的嚴重后果。2021年1月,嘗盡6類執行措施的葉某終於配合法院處置房產。最終,法院將葉某房產處置完畢,山特公司也與葉某等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共計獲賠4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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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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