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綜合欄目>>新聞資訊

關於公積金的消息,關注一下

2021年09月18日09:26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小字號

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新政將於10月8日起正式實施,日前,四川省公積金中心在其官方微信給市民講解了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管理辦法的主要修訂內容。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領取養老金人員不再繳存

新增:職工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不再繳存住房公積金。

2、不再要求辦理公積金聯名卡

取消關於住房公積金歸集合作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相關規定。

目前省級中心繳存職工已可使用任意銀行的I類儲蓄卡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中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的I類儲蓄卡、四川省內任一銀行的社會保障卡可通過中心官方網站、手機APP進行綁定。

3、引入協商機制處理繳存基數的認定分歧

新增:對部分實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單位,在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內,可以按與職工協商確定的繳存基數繳存住房公積金。

新增:職工離職當月工作時間未足月的,若離職當月單位發放其工資的,單位應當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在離職當月工資不足以代扣個人應繳部分的,單位可與職工協商該月不作繳存。

4、允許差異化比例繳存

新增:單位在規定范圍內,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按差異化比例繳存﹔職工個人可在不低於單位繳存比例並在規定上限范圍內選擇個人繳存比例。

5、簡化困難企業降比緩繳辦理手續

新舊政策對比——

舊: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發生困難,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前兩個年度連續虧損(非微型企業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財務報告),經依法批准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繳存比例。申請經公積金中心依據管委會授權審批通過后執行。

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的,經全體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者低於規定比例(按1%~4%)繳存住房公積金,經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后執行。

6、調整公積金補繳規定

新增:單位欠繳或少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及時補繳單位欠繳部分,職工應同時補繳個人欠繳部分,職工在補繳個人欠繳部分前,不得使用單位補繳資金。

7、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規則的規定

新舊政策對比——

舊:貸款額度由貸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倍數、繳存時間系數確定,最高貸款額度為繳存余額的20倍。

新:貸款額度由貸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繳存額、存儲時間分段綜合計算確定。使對公積金制度貢獻更大的長繳職工獲得更高的貸款額度,突破了原政策最高貸款額度為繳存余額20倍的限制,具體實施細則另行通知。

此外,昨日,成都市公積金中心在其官微發布消息,由於業務發展和系統升級的需要,成都公積金建設了新一代信息系統。新舊系統切換將在2021年9月24日17時至2021年10月8日9時進行,這段時間內部分業務不能辦理。同時,個人提取業務委托提取提取到賬有所延遲。與中心簽訂委托提取協議,且委托提取時間在2021年9月25日至10月7日期間的,提取到賬將會有所延遲。

在此也特別提醒,新系統將於10月8日9時至10月12日17時試運行。在此期間各項業務實行限量限號預約辦理,預約方式會在整理后另行告知市民,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成都公積金發布”、微博“成都住房公積金”。(綜合自四川省公積金中心官微、成都公積金中心官微)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