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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

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

2021年09月07日07:41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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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

  ■明確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

  ■各地教育部門加快制定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質量、培訓進度、課時設置等標准規范,並向社會公開

  國家發展改革委6日發布通知,明確要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通知指出,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並按程序納入地方定價目錄。

  通知明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或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由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由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審批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可不限。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准。

  通知要求,各地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要區分線上和線下以及不同班型,分類制定標准課程時長的基准收費標准。班型主要可分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種類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的分類標准。標准課程時長,線上為30分鐘,線下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費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收費標准進行調整完善。

  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據相關規定,加強對培訓機構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成本調查,嚴格核減不合理成本。培訓成本包括培訓機構人員薪酬、培訓場地租金、宣傳費、研發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以及其他費用。其中,培訓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應正常合理,不得明顯高於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教育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通知還從強化收費信息公開、加強收費行為監管、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

  根據通知,各地要於2021年底前出台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明確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以及具體實施時間,並做好政策銜接,加強預期引導和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政策平穩落地。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新聞縱深——

  如何制定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

  統籌考慮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79號,以下簡稱《通知》)。記者就《通知》有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科學制定收費標准

  收費信息公開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通知》作為貫徹落實《意見》的配套文件,主要是要指導各地制定實施好政府指導價政策,並做好收費信息公開、收費行為監督等工作。《通知》包括以下五方面內容:

  一是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明確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各地政府制定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

  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准。按屬地原則,規定了定價權限。

  二是科學制定收費標准。

  明確了制定收費標准的原則、主要考慮因素,規定了成本構成、主要指標審核的原則等。

  三是強化收費信息公開。

  包括要求培訓機構做好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准、教師資質等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將有關材料及時報送相關部門等。

  四是加強收費行為監管。

  包括要求培訓機構嚴格規范自身培訓收費行為,相關部門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等。

  五是部署各地切實抓好組織實施。

  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

  公益屬性

  問:如何制定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

  答:依據《價格法》規定,政府指導價是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規定基准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根據《價格法》規定和《意見》精神,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制定政府指導價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要求。

  一是明晰定價原則和范圍。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線下和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

  二是明確定價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或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由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准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由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審批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

  三是加強成本調查。要根據相關規定,開展成本調查,嚴格核減不合理成本,尤其是加強對培訓機構人員薪酬、培訓場地租金、宣傳費、研發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等主要成本項目,以及關聯交易的調查審核。

  四是科學實施分類定價。要根據培訓成本和特點,區分線上和線下以及不同班型分類制定基准收費標准,並明確標准課程時長。

  五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收費政策開展評估,對收費標准進行調整完善。

  六是明確實施時間。各地要於2021年底前出台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並做好政策銜接。

  不得在培訓費外

  另收取其他費用

  問:如何保証制定的政府指導價能嚴格執行?

  答:政策重在執行。為保証政策執行到位,《通知》要求各地督促培訓機構按照規定通過網站、收費場所、線上應用程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准、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將招生簡章、收費標准、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於每年6月底前分別報送給當地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切實發揮好全國中小學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台作用,鼓勵各省級或市級教育部門採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將當地主要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類型、辦學規模、收費標准等信息向社會公開。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加快制定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質量、培訓進度、課時設置等標准規范,並向社會公開。

  《通知》強調,要推動培訓機構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范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准,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市場監管、教育、發展改革等部門要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依法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准,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據新華社、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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