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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規范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新視點)

本報記者  齊志明
2021年08月20日08:4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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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機廣告又多又長!看個電視太復雜。”近年來,智能電視、電視機頂盒等推送開機廣告的現象頻發,強行植入、時間過長、無法關閉等套路眾多,消費者不堪其擾。相關電視開機廣告投訴也隨之上升,成為關注熱點。

  “某家電信運營商提供的電視機頂盒開機后強制廣告,無法取消、無法關閉、無法跳過……從開機到進入IPTV(交互式網絡電視)至少經歷11段廣告!”四川省成都市的消費者何先生吐槽,“甚至連換台都有廣告推送,我打電話給客服,客服告訴我沒辦法關閉,想取消換台廣告就要開個會員。”

  開機廣告是指智能電視硬件自帶、開機即顯示的商業性廣告。今年6月,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召開了規范網絡機頂盒廣告關閉選擇權溝通會。在第一次回復中,上海電信IPTV表示“在開機等待時間內投放廣告是為提升用戶體驗”,同時對消保委提出的“一鍵關閉”功能“辦不到”,這種回應引發了不少質疑。

  早在2019年10月,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針對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侵犯消費者權益問題,約談創維、海爾、海信、夏普、小米、長虹、樂視7家企業,並提出限時整改要求,規范經營。

  “關不掉的開機廣告,違背了消費者的意願,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降低了消費者觀看電視的體驗。這種開機廣告是一種硬性的商業信息植入,也是一種網絡‘牛皮癬’。”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開機廣告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多項合法權益。智能電視經營者銷售時未告知開機廣告,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未告知開機廣告或未能提供一鍵關閉功能,侵害了消費者選擇權﹔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不能自主關閉,侵害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專家認為,開機廣告這塊“牛皮癬”之所以“久治不愈”,在於不菲的廣告費收入。

  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智能電視的開機廣告無疑屬於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因此適用廣告法的規定。對此亂象,必須嚴執法、強監管、樹規范。”陳音江認為,智能電視經營者作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充分了解並執行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積極配合消費者組織的調解工作,加強自律、加快整改,還消費者以良好的收視體驗。

  為破解行業亂象,一些行業組織也在積極推動行業建章立制。去年3月,中國電子商會和江蘇省消保委等單位共同制定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發布,以團體標准的形式要求所有開機廣告時長不得超過30秒,且必須可以一鍵關閉。對開機廣告提示窗的位置、尺寸、內容、時長也都做了明確規定。

  相關企業也積極整改、提升服務。今年7月,上海電信IPTV再次回應表示,連夜成立專項工作組,研究IPTV開機廣告一鍵關閉相關技術方案,抓緊落實技術開發,力爭在3個月內上線。江蘇省消保委在去年的調查走訪中也發現,經過4輪整改,有6家企業整改均取得顯著成效,履行售前告知義務情況良好,提示頁面不存在“開機廣告不可更改、刪除、關閉”等明顯剝奪消費者選擇權的字樣,“一鍵關閉”功能也取得重大進展。

  “開機廣告這一商業模式本身並無法律禁止,但是底線一直在,即產品更新不能以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代價。”江蘇省消保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 人民日報 》( 2021年08月20日 19 版)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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