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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起,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成都繳存公積金了

2021年08月12日10:54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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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8月12日電 (李強強)今日,《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繳存管理實施細則》《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提取管理實施細則》正式印發,就大家關心的繳存、貸款和提取管理等具體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

關於繳存

年滿16周歲不滿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被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體經營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可申請參加靈活繳存。

靈活就業人員申請開設繳存賬戶時,應未在全國任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或原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托管或注銷。

靈活繳存人隻需點開天府市民雲APP(后續還將開通成都公積金手機APP、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渠道),通過人臉識別完成繳存身份實名認証,在線簽訂《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協議》,完成信息確認后,即可辦理靈活繳存。未能通過實名認証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等,需通過服務窗口簽訂《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協議》,辦理賬戶設立﹔繳存人姓名、身份証件類型、身份証件號碼、婚姻狀況4類關鍵信息變更,需通過中心服務窗口辦理。

靈活繳存人可結合自身收入或需要,確定繳存金額,沒有繳存額度上下限的限制。繳存資金是以元為單位的整數資金。

靈活繳存的公積金從計入個人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計息(目前為1.5%)。繳存人辦理非專用性提取的,提取資金按活期利率計息(目前為0.35%),以前年度已結計的利息不再追溯調整。

繳存人個人公積金賬戶中,每筆資金存儲時間滿1年時,該筆資金即可獲得繳存補貼權益。繳存賬戶中存儲時間滿1年的資金,給予0.5%—1%的繳存補貼。補貼標准由公積金中心根據每年運營收益情況制定公布。自《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實施起至繳存補貼標准調整前,補貼率為0.75%。

關於貸款

靈活就業繳存人購買本市自住住房,且滿足參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於12個月、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按規定支付首付款、具有穩定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個人信用良好、無公積金貸款余額等條件時,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靈活就業繳存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可貸額度將根據精細化“雙挂鉤”計算公式以及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雙繳存人最高額度70萬元,單繳存人最高額度40萬元)、扣除首付款金額后剩余的房屋價款、繳存人還貸收入比、繳存人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評估后確定。

“存貸系數”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流動性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並公布,目前“存貸系數”為0.9。

靈活就業繳存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法定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能全部滿足貸款需求時,可同時向貸款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即組合貸款。

關於提取

繳存人可申請辦理專用性提取和非專用性提取業務,其中專用性提取業務是指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滿年齡提取、出國(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

繳存人申請辦理專用性或非專用性提取時,提取資金的存儲時間均應達到12個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提取金額無限額(不包括租房提取)。繳存人可自主選擇提取金額,且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中可用於提取的余額。非銷戶提取的業務,預留賬戶余額不低於1元。

繳存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的,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可用於提取的余額,2021年執行的租房提取限額為每月不超過1340元、每年不超過1.6萬元。若租房提取限額發生變化,成都公積金中心將相應調整,繳存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執行當時的租房提取限額。

按照《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成公積金委〔2021〕4號)要求,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8月16日上午9:00起,靈活就業人員通過天府市民雲APP可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繳款等業務。

(責編:李強強、薛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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