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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選擇權何時“回歸”網購消費者?

2021年07月29日09:48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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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快遞選擇權何時“回歸”網購消費者?

目前越來越多“新農人”通過線上方式發展農村特色產業。在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鳳橋鎮,“85后”陳慧春大學畢業后,選擇回到家鄉創業。如今,陳慧春經營著一家300多畝的家庭農場,並建起線上團隊,通過招募代理、網絡直銷等模式,把品牌化的高端水果賣到了全國各地。圖為陳慧春在自家葡萄大棚中直播。經濟參考報記者 耿馨寧 攝

  七部門近日發文再提“推動落實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分析人士表示,目前消費者快遞服務選擇權普遍缺失,其根源在於背后的“包郵制度”,導致了網購供應鏈成為電商平台、網店商家和快遞公司三者之間的“平衡游戲”。快遞服務選擇權如何在真正意義上“回歸”,快遞服務差異化競爭如何落實到位?業內人士指出,市場參與各方主體需共同推動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推動網購消費者同時成為快遞服務的消費者,享受更高質量、更多樣化的快遞服務。

  需求調和不易

  國家郵政局、人社部、商務部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快遞員群體合法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出,電商與快遞的有機互動,要引導電商平台和快遞公司加強系統對接,滿足用戶差異化需求,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推動落實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的要求,使消費者可以根據企業服務能力、商業信譽和快遞價格等選擇快遞服務。

  意見公布后,“自己選快遞”的表述受到了業內關注,但目前來看,這對多數網購消費者來說還是一種“奢望”。

  有網友抱怨稱:“跟網店客服指定了要發某通快遞,回復得挺痛快,結果物流信息一查,是某達”﹔“我家這邊某兔快遞都不送上門,我特地叮囑店家別發某兔,不過一點用沒有,到貨還是某兔。”

  記者發現,在淘寶、拼多多等電商平台,規模稍大的商家的快遞品牌選擇一般很有限,或者干脆就稱“不能指定快遞品牌”。

  “我們與快遞企業簽有合作協議,目前隻發中通或韻達兩家。”一位廣西的服飾淘寶商家對記者解釋稱,合作的因素除了價格優惠外,也會考慮整體服務質量和網絡覆蓋率。

  不難理解,電商賣家所選用的快遞品牌越少,打包發貨的效率就越高﹔同時,在規模效應下快遞單價也越低。因此,這對於電商賣家來說是成本最低的一種方式。

  一位不願署名的行業研究機構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目前,我國電商快件佔到快遞業務量的80%以上,但選擇快遞公司的權力卻歸屬於電商。“由於商品包郵的消費習慣已經形成,而快遞費是由電商賣家支付的,因此電商賣家才是快遞公司的‘甲方’,誰價低就用誰。而快遞公司也願意以價換量,尤其是一些低價標品,量大的話就有得賺。”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

  恰恰是由於需求差異化不足,快遞公司隻能採取低價爭奪市場份額的競爭策略,這反過來也致使快遞行業陷入了價格戰的泥沼。2018年以來,小商品集中發貨的義烏、溫州等核心地區的單票價格越降越低,甚至一度大大低於成本價。逐漸降低的派送費用與消費者要求的優質服務,成為越來越難以調和的兩端。

  面臨三大瓶頸

  專家表示,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無論對於快遞行業還是對於電商平台、電商賣家來說都是一種業務關系的重構,各方利益錯綜復雜,改革在實操層面難度不小。

  而要解決這一問題,就不得不提到我國電商領域長久形成的包郵制度。

  自2013年起,我國已連續8年成為全球最大網絡零售市場,2020年我國網上零售額達11.76萬億元,較2019年增長10.9%。與此同時,電商快遞成為我國快遞業務的絕對主力。

  電商快遞包郵模式下,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的第一道難關,首先來自網店賣家。在淘寶、拼多多等C2C模式下,電商賣家以價格競爭為主,產品同質性較高,屬於完全競爭市場,他們在選擇快遞公司合作方面追求的是成本最低,而自選快遞模式則可能導致商品總價上升,從而喪失價格優勢、推升運營成本。

  常年研究我國商品流通環節的專家、廣西師范大學經管學院教授羅婧分析認為,中國消費者已經習慣於“一口價”的“到貨價”,而不是將“商品價”與“快遞價”進行分開選擇、合並計費,這成為電商賣家選擇快遞“最低價格”的根本動因。“電商賣家簡單聚焦‘價格優勢’,對於支付更高價格、換取更好服務的動力不強。”羅婧說。

  第二道難關,是電商平台慣性地停留在“低價搶單”“向規模要效益”“贏者通吃”的思維模式中。在行業發展早期,電商平台必須以低價吸引消費者和賣家,以快速啟動市場。包郵制度形成后,電商平台和賣家利益的一致性,決定了他們沒有動力冒著商品總價上升的風險,將快遞公司的選擇權留給消費者。

  另外,電商平台與快遞公司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某研究機構專家對記者表示:“以淘寶為例,很多快件是以菜鳥裹裹的名義接訂單,快遞公司之間可以通過系統分派訂單,從而提升了電商平台對快遞公司的‘硬連接’能力﹔但如果將選擇權留給消費者,這種‘硬連接’力度就會下降,而這肯定是電商平台不願意看到的。”

  一位平台從業人士坦言,每家快遞品牌在全國各個區域的服務優勢、價格都不一樣,快遞品牌的性價比均由商家進行判斷,平台方面無法干預。而且,在技術層面上也很難實現所有快遞品牌的價格透明化。

  第三道難關,是快遞公司話語權的缺失。需求側“包郵”制度導致快遞價格信號失靈,優質的快遞服務無法得到好的價格。目前,快遞公司在推動服務差異化方面仍然缺位。

  “給消費者選擇權對於快遞公司來說是有利的,因為在相同的服務需求下,我們的性價比是有優勢的。”某通達系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現在陷入價格戰可以說是身不由己,我們能做的確實有限,無力左右局面,能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主要是在電商端,也就是我們的上游。”

  可以看出,即便消費者願意為更好的快遞服務支付更高的價格,目前也沒有正規、方便的途徑來實現。另外,對於部分消費者來說,包郵模式下雖然無法選擇快遞品牌,但因無需額外支付快遞費,其購買的商品總價也是較低的。

  各方均需發力

  “真正落實消費者的選擇權至關重要,這不應該是企業可干可不干的事,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是基本的責任。”一位政策層人士告訴記者,“但有個思想統一的過程,而這又取決於對快遞服務市場行為的認識,比如,收件用戶是不是快遞服務的消費者?”他指出,政策推動必然會觸動電商商家的利益,也會改變現有的消費和快遞服務格局,所以政策具體應該怎樣落地,落實到什麼程度,還需要多個部門共同確定。

  對於未來發展趨勢,專家表示,在消費升級背景下,物流體驗已成為電商的核心競爭力之一。尤其是隨著高價值商品網購比例的提升,電商賣家的競爭將轉向品質和體驗競爭,對快遞服務的分層需求也會越來越迫切。

  羅婧分析稱,最近三年,已經出現了傳統商圈家電價格與電商平台差距甚微,甚至傳統商圈家電價格優於頭部電商企業的趨勢,這意味著快遞行業的生存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資本快速“跑馬圈地”的做法遭到國家反壟斷強力出擊后,回歸經濟“常態”成為必然,因此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捆綁將被進一步剝離。

  為適應這一趨勢,快遞公司總部應根據不同產品的服務標准建立多元定價方式,推動服務產品化和品牌化。電商與快遞數據需要高度聯動,主流快遞公司要對產品結構、價格體系進行調整,以便於消費者進行選擇,比如,可以在末端推出不同價格來對應上門等不同服務。

  同時,電商平台可以在總體仍實行包郵制的基礎上,開放增值服務選項,增強價格的信號、傳導和資源配置作用。例如,消費者可在支付相應溢價的情況下,選擇特定送達時間段、更高的時限要求、綠色環保包裝材料等。同時,平台應加強對服務承諾的管控和背書,通過價格信號,逐步實現服務分層。

  最終,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之后,就可以慢慢推動消費者形成支付快遞費用的習慣,推動商品的消費者同時成為快遞服務的消費者,從而享受更高質量、更多樣化的快遞服務。(經濟參考報記者 李唐寧 何豐倫)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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