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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四川省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2021年05月18日16:53 | 來源: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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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四川省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為促進醫療新技術及時進入臨床使用,滿足人民群眾就醫需求,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於公布四川省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川醫保規〔2021〕1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內容解讀如下:

  一、《通知》公布的50項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試行價格為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標准。

  二、各市(州)醫療保障局可根據當地醫療水平、醫院等級和經濟發展水平,在醫療機構具備開展相應診療項目資質的情況下,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項目編碼、名稱、內涵、除外內容及說明等,制定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試行價格,且不得超過同等級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標准。

  三、根據相關規定,放開“機器人輔助骨科手術”等6項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公立醫療機構應綜合考慮服務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執行標准並按規定書面告知醫療保障局。

  四、《通知》自2021年6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該期間為附件所列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試行期,試行期滿前三個月,由原申報醫療機構報送項目試行期執行情況、運行成本等資料,經省醫療保障局審核評估后正式發布。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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