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對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及考核辦法作出規定

2021年06月11日07:14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四川對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及考核辦法作出規定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制規定(試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明確四川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必須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並對黨政領導干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及考核辦法作出具體規定。

  《責任制規定(試行)》共六章26條,包括總則、職責、巡查考核、表彰獎勵、責任追究、附則。主要按照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體系要求,分崗位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干部的職責任務,並明確提出建立健全“三張清單、一項承諾書”(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督查清單,責任與任務承諾書)、“兩書一函”(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和提醒敦促函)等制度,加強巡查考核,構建高位推動、末端發力、群防群治、終端見效工作機制,督促各級防滅火工作責任落實。同時,按照“凡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必調查”要求,對火災案件調查、損失評估、追責問責工作的主體、權限、程序等作出規定,並明確8種追責問責情形及依規依法從重、從輕、減輕、不予或免予追究責任的情形。

  《考核辦法(試行)》共17條,明確將各市(州)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責任情況納入目標績效管理,對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評分標准、考核程序、結果運用等作出具體規定。(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大海)

(責編:章華維、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