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對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規定

資金項目審批權下放到縣

2021年06月10日07:31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資金項目審批權下放到縣

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和省殘聯,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對四川省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作出全面規定。

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由原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更名而來,主要用於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

按照過渡期內“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要求,管理辦法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任務的需要和財力情況,合理安排資金規模,保持資金投入力度總體穩定。

在管理方式上,管理辦法實行資金、任務、權力、責任“四到縣”,由縣級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年度計劃、目標任務等自主安排使用,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

管理辦法實行因素法測算分配,並綜合考慮脫貧縣規模和分布,對國家、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重點幫扶村予以傾斜支持。同時,統籌兼顧脫貧縣和非貧困縣實際情況,推動均衡發展。

資金使用上,管理辦法重點支持健全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少數民族發展、以工代賑、欠發達國有農場和欠發達國有林場、農村脫貧殘疾人鞏固提升等。

在資金監管上,管理辦法全面明確和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職能職責分工、縣級項目庫建設、負面清單管理、公告公示、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規定,確保資金安全規范高效使用。(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羅之飏)

(責編:袁菡苓、羅昱)